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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加快沿海经济开放

李斯 历史上的今天 2012-07-10

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

关键词: 中央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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