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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推行沙士(SARS)防疫措施

山南慕北 2015-12-17
非典时期

非典时期
  2003年3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开始推行沙士防疫措施。
  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为一种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本病为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主要传播方式为近距离飞沫传播或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
  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诊断必须排除其他可以解释患者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经过的疾病。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合并肺部感染、军团菌病、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呼吸系统疾患。
  当时中国中央政府禁止媒体报道有关疫情,当香港的电视台的新闻片段传送到中国内地时切断在内地播放。当地政府也要求媒体不要“过度渲染”该地区的疫情,以免引起民众恐慌。甚至在疫情于港爆发前,多名香港医学专家留意到有不妥,专程跟进及审视有关问题,中共被指责多番对他们封锁及隐瞒有关疫情消息。香港有人认为中共政府隐瞒疫情,令香港政府低估该疫症传入香港的风险,导致SARS由中国大陆传到了香港。不过在香港爆发SARS10天前的2月11日,广东省政府已经按传染病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疫情,隐瞒少报疫情的情况发生在北京地区,并非传入香港SARS的广东地区,且北京疫情爆发晚于香港一个月。事后卫生部也声明不认同隐瞒疫情的说法,2月11日广东省公布疫情的时候,除大陆任何地方都没有爆发疫情,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警告。
关键词: 香港 非典 S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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