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教的发展
浅草 2016-05-30
白莲教
从明代中叶至清代中叶,白莲教组织大致是:教主自称是某某佛的化身,由他为亲传弟子分宗定派,派往各地传教收徒。他们的再传弟子或称“卦主”,或称“老官”,或称“传头”,或称“当家”。他们的任务是负责传教收徒,收缴教徒香金,举办各种宗教活动,并听候教主征召,组织武装起义;同时,他们又委派自己的若干弟子管理日常事务、领导普通教徒。在普通教徒之中,男的称大众,女的称二众或二道,彼此之间互称道亲或师父。自清中叶开始,白莲教的组织形式渐趋复杂,其中八卦教一支比较典型:由教主亲自统领八卦的卦长,卦长统领六爻,每爻的头领称指路真人,下面设开路真人、挡来真人、总流水、流水、点火、全仕、传仕、夏仕、秋仕等职务,其下是普通教徒。指路真人受命执掌卦内的生杀大权;真人以上有权动用银钱;流水以上有权经营账目;点火负责掌管出钱人的姓名清单,用火烧掉以便使阴司记账;全仕以上可以传授徒弟;传仕负责送信;夏仕和秋仕则只等来世才有好处——夏仕托生举人,秋仕托生秀才。
到了清嘉庆时期,白莲教的活动仍在进行,但已经发生质变,逐渐脱离了正统佛教,而以号召教徒参加反抗清朝统治的斗争为主。晚清时期,白莲教以“无生老母”为主神,一方面反对清政府,另一方面又反“洋教”。后来兴起的义和团运动,其中相当多的成员都是过去白莲教的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