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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当行为用喇叭公布 新村规效果显著

彼岸花开 2016-07-27
范德萨

村规
  农村的村民一般法律意识薄弱,有时难以用道理或者是法律知识来沟通,因此最近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决定将村民的一些不当行为通过喇叭来公示,起到不小的成效。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
  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新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施之日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
  新村约印上挂历 贴进每户村民家
  7月25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10组村民曾国兴家中,此时,他正在家中和几位村民聊家常、吃水果。走进曾家院子,堂屋大门右侧墙上张贴的一张2015年的挂历很显眼。这是一张只有凰凤村才有的独特挂历,上面除了印有2015年12个月的日历外,还印有凰凤村的村规民约详细内容。
  对于这张印有新村约的挂历,曾国兴印象深刻。他说,以前的村规民约都是些大的条条框框,只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对于违反后如何处理,却只字未提。在村民们眼里,那种村规民约的实际意义很小。2014年12月,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公布了新村约的基本内容,大家阅读后发现,里面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凰凤村的新村约总共有约定24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五大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受村民们关注和热议的,是内容后面还明确约定: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
  为何要修改村规民约?
  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介绍,实际上,关于“村规民约”这种形式,在凰凤村已经施行10多年了,但原来的内容都是镇政府根据上级政策统一制作印发的宣传单,内容大都是“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等大框架的东西,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使得老百姓接受起来很困难。因此,他希望制订一个更符合实际、更有约束力的新村约。
  2009年,张义平任职村支书,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走访调查,收集了村民们关于村规民约的很多意见和建议。2010年,张义平根据收集的材料,在原有的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增减。
  “我写得很‘土’(通俗),大概列出了二十七八条。”张义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把个人拟定的新村约交给村委会和部分村民讨论,大家都觉得很不错,实用性很强。于是,张义平向镇上领导汇报并提交了新村约的内容。经过镇领导的把关修改后,保留了5大方面24条,新村约基本成形。
  之后,再经过村委会、村支部讨论研究-党员、村干部讨论-村民召开院坝会逐条评议-再修改等流程,最终,新村约于2014年12月29日,在凰凤村全体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并获得一致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效果明显 村民更自觉
  张义平回忆,以前,个别村民有“顺手牵羊”的坏习惯,比如拿点谁家的东西,摘点谁家的蔬菜水果之类,如果被发现了,双方便相互争吵,最后通常不了了之。这种情况之前很普遍,但是自新村约实施以后,上述情况已越来越少。
  张义平说,从新村约的内容来讲,几十元或几百元的经济处罚并不是关键,真正的“杀手锏”是“曝光”。因为,村里人都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一听到要被曝光到公开栏,甚至是用高音喇叭曝光,都会自觉地反思自己的错误,然后选择改正。
  据不完全统计,自新村约实施以来,村委会接到群众之间的纠纷事件,已从之前的每月平均五六起降至每两月一两起。另外,自新村约实施以来至今,村委会仅处理过3起违反新村约的事件,且违反者都是自愿接受处罚,公开曝光人数为零。
  张义平说,新村约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对抵制不良行为和营造良好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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