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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战争罪行

胖企鹅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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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日军在细菌制造工厂内,用活人进行活体细菌实验。
  日本侵华战争从1931年开始算起,直至1945年结束,日本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数不清,以下是日本侵华主要罪行:
  1、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岛本大队川岛中队河本末守中尉率部下数人,在沈阳北大营南约800米的柳条湖附近,将南满铁路一段路轨炸毁,称是中国军队破坏铁路。日军独立守备队第二大队即向中国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发动进攻。次日晨4时许,日军独立守备队第五大队从铁岭到达北大营加入战斗。5时半,东北军第七旅退到沈阳东山嘴子,日军占领北大营。战斗中东北军伤亡300余人,日军伤亡24人。
  2、平顶山惨案:1932年9月16日,日军抚顺守备队40名队员对平顶山周围居民进行屠杀。扫荡行动开始后,平顶山附近村庄居民被迫全部集和在山崖上(包括老人,孩子,婴儿)被机关枪扫射,部分扫射时幸存的村民被守备队员用刺刀捅死,尸体当天被焚烧处理。为了隐瞒事件,发生屠杀的山崖被守备队用黄色炸药爆破,一起掩埋处理。
  3、活体实验:731部队在官方文书上伪装为关东军第659部队下之第731防疫饮水净化部队,实际隶属于日本陆军军医学校防疫研究室,研究内容除了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以外,更多时候是使用活体人类进行生物武器与化学兵器的效果实验。活体实验包括:“冻伤实验”“活体解剖”“低温实验”“低压实验”等,以上实验内容太过于残忍和血腥,因此不一一详述。
  4、镇江屠城惨案:1937年12月8日,江苏镇江被侵华日军攻陷,日军屠杀当地民众上万人,焚毁房舍16700余间,强奸当地妇女几千人
  5、南京大屠杀:日本侵华战争初期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
  6、重庆大轰炸:1938年2月开始对重庆进行不分军事区和民居区的狂轰滥炸
  7、潘家峪惨案:1941年1月25日,侵华日军在大扫荡期间在河北丰润县潘家峪村屠杀无辜村民1230人(含妇女儿童658人),焚毁房舍约l000间
  8、潘家戴庄惨案:1942年12月5日,侵华日军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屠杀无辜百姓1280余人,焚毁民舍1000多间
  9、厂窖惨案:1943年5月湖南境内,畑俊六指挥手下屠杀3万余中国人,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
  10、平阳惨案:1943年秋,侵华日军4万余人在河北阜平县平阳村一带进行“扫荡”的87天中,用刀砍、活埋等手段残杀无辜村民700多人,甚至吃被杀者的人心、人肉。
  11、浙江大扫荡:战争后期,为报复浙江民众保护轰炸日本本土后迫降在浙江的美军飞行员,在昭和天皇的亲自命令下,屠杀25万浙江百姓。
  12、肃清大屠杀:新加坡和马来西亚,1942年2月15日开始有计划地屠杀当地华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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