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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的新式婚姻 辛亥革命中的“女子敢死队”

山南慕北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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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
  辛亥革命不仅推翻了封建统治,更大大解放了人民的思想,男女平权、女权运动蜂拥而至。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呼声越来越高,社会习俗、社会风气、道德观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辛亥革命后的新式婚姻
  经过辛亥革命和随后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作家茅盾在1922年3月29日的《妇女评论》上发表《解放与恋爱》称:“女子解放的意义,在中国,就是发现恋爱!”在那个时代,讨论爱情,就是一种革命。
  自由恋爱的新式观念一举捅破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婚姻制,从桎梏里解放出来的新式男女,迫不及待地用各种方式反抗礼教。辛亥年后,未婚同居渐成最时髦的风潮。
  更有趣的是,当时的男女还以在报刊上打同居和分居广告为时尚。同居广告的内容不外乎‘某某与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同居,特此敬告诸亲友’,或者‘某某与某某因意见不合,势难偕老,自即日起,脱离同居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不相涉。’”之类。
  自由恋爱与传统婚姻,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并存,于是产生了各种“新式婚姻”,其中有一种被称为“新式妾”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当时的社会。新式女子因为自由恋爱,不计名分而甘愿与有妇之夫同居,成为事实上的“新式妾”。例如鲁迅与许广平,郁达夫和王映霞,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上鲁迅和郁达夫是已婚男人。“赵四小姐”赵一荻,曾长期以情妇的身份与张学良在一起,直到1964年才正式结婚,那时张学良已64岁,赵一荻已52岁。
  辛亥革命之后的广东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革命世界,新式派头。女子解放,自由选婿”,但婚姻自主之新风并非革命一成功便成为全国之新风,民国之初,自由恋爱也还只是局限在发达地区和受教育较高的国人中间,又要经过好多年,自由恋爱之风才能吹遍华夏大地。
  辛亥革命中的“女子敢死队”
  两位队长是炸弹“科班”出身
  1911年10月,武昌首义成功。武昌文华学堂女学生曹道新向国民军第二标管带要求参军,得到军政府都督黎元洪的准许——“仰该女生自募女生一队,斯时可谓战事之后援”,女志士吴淑卿也向黎元洪递交投军文。组建女子军队的消息不胫而走,几乎一夜之间,女子革命军、女子尚武会、女子暗杀团、女子先锋队、女子敢死队等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其中广东的女子北伐队,竟跟随援鄂大军“北伐”到了南京,随后又赴徐州前线参加了著名的“宿固”之役,名噪一时。
  女队员个个身着戎装,肩上、腰上佩戴长枪短枪,两位炸弹“科班”出身的女队长不知从哪弄到炸弹,每位女队员身上挂着几颗炸弹(当年炸弹还算是稀罕的玩意),威风凛凛,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民众前来围观。各地的革命政府对这支特殊的女子队伍也是要钱给钱,要枪给枪,要服装给服装。2月,广东北伐军司令姚雨平率军在宿州车站与清军激战,女队员们奔赴前线,其中邹醒民一马当先,“始终在第一战线上,猛勇无比,敌败,同大队追至四十余里,皆在前队。”
  女子从军一时风头无两,军队中甚至出现了选举女子作为领袖的提议。1912年2月,广东协字营标统余玉亭因公身故,其部下以“林三妹在高州协夫成功,平时最得军心”为由,推选余妻林三妹继任,这个提议得到了所部三营内八九百人的赞同,但也有六七百人反对,两队人马互有龃龉,终于酿成大规模械斗,以至于军政府及各军队均派大队到场弹压。
  由于女子军队声名鹊起,社会上也有一些人乘机浑水摸鱼,他们假借招民军女子队为名,煽惑15~30岁的年轻妇女贩往外洋为娼,广东都督府为此特意发出警告,报刊也提醒市民“妇女从军须要仔细”。
  昙花一现,女同盟会员自沉鼎湖山
  正当“女子北伐队员”准备大干一场时,1912年4月“南北议和”,清廷退位。袁世凯担任大总统后,下令解散南方武装,女子北伐队也自动解散,前后只存在了不到5个月。一些女队员感叹:出发时抱着“马革裹尸”的决心,可到了前线发现竟是“春郊试马”的闲适。队员黄扶庸从南京回到广州后,曾在信感叹中“此行北上,一事无成”,许剑魂也称:“自出发以来,到徐州山东交界,便知和议告成,此行竟成虚负。”
  高剑父的夫人及其女儿。
  此后,徐慕兰等投身于妇女反封建压迫的教育工作,宋铭黄与高剑父、许剑魂与邹鲁走到了一起。但绝大多数的女子北伐队队员回来后,生活地位没有什么改变,有的甚至沦为娼妓。
  “二次革命”失败后,1913年龙济光入粤,大批捕杀同盟会会员,原北伐队的许多女队员都避祸离开广州,分散各地。其中两位女队员、也是同盟会会员的黄扶庸和邓慕芬一起逃至香港,感怀身世,彷徨苦闷,黄扶庸曾写信给好友赵连城叹道:“家庭专制,无可革命,只可远离,以避其锋!”1914年12月,二人在肇庆鼎湖山上沉于飞水潭,这一幕悲剧在当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震动,港澳报纸均发文致以哀悼。
  “花木兰”身挂炸弹威风凛凛
  “北伐女子队”初期驻于广东省城河南(今海珠区)同德里,宋铭黄等人变卖财产筹集开销,后广东都督胡汉民拨了一笔6000元的款项予以资助,解决了经费问题。女队员们统一穿白衣裤或湖绿衣裤,每天到广州东校场先练习兵操、队列,然后开始训练刺杀、骑术、射击和投掷炸弹等项目,被当时周围的群众誉为“今之木兰从军”。有意思的是,由于一些女队员是富商的寡妇或出身富贵之家,有时也可看到“女子队员练习打靶时有多名随佣仆人跟从”的奇特景象。
  1912年1月广东北伐军向南京开进,仓促训练完毕的“女子北伐队”分两批随军前行,邹醒民、陈振权、陈惠权、黎兴汉、赖军华五位女战士首先出发;不久,徐慕兰、宋铭黄、邓慕芬、黄扶庸、许剑魂等20余位女队员亦随军赶到前线。
  女子北伐队的队员,不但是那个时代知识女性的突出群体,而且她们也是推动辛亥革命的新生力量。这些人出生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接受了新式的教育,女队员们大都对封建传统摧残人性的一面有着切身的体会,对旧制度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也极易接受民主思想,在革命中往往较为坚决。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女队员们缺乏相关政治经验、军事素养和卫生专业知识,有的人连枪都拿不动,但依然勇敢地踏上征途。女子军队的出现扩大了女性施展才能的舞台,也提升了女界的声望,使得世人看到了现实版的花木兰。当年的女志士赵连城回忆并赞许她们“不失为在曲折历史道路上摸索前进的一群先驱者”。
  女子的从军行为,尽管具有民主的符号和导向作用,但社会上许多人并不真正看好其效果。北方的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后,下令解散南方军队的武装,女子军队的命运也不得不随之结束。可叹的是,这支队伍中的一些人本是为逃避封建家庭压迫寻求一线光明而投身革命,到头来屈辱的地位不但没有改变,还不得不回家接受封建家长的奚落,原来的豪迈慷慨变成了悲观失望;有的因社会动荡造成生活无着、求助无门,以致忧郁绝望最后以自杀了结一生。女同盟会员黄扶庸和邓慕芬两人在鼎湖山的沉潭,试图以这种极端扭曲的反抗形式表达对于民初政治的失望。
  从女志士这方面来说,也有遗憾的一面,从军的女子激情有余而准备不足。她们的革命斗争多依靠男性革命家的扶持,一旦失去支点,心理和情绪便溃不成军。不利的大环境和自身的被动性格,导致广东女子北伐队由曾经的绚烂风光到最后平淡甚至暗淡收场。
  尽管如此,广东女子北伐队的出现意义是重大的。作为广东妇女参与中国民主革命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但从某一侧面诠释了民初中国社会和政治状况,同时也记录了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坎坷和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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