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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岛海战的疑点:中日双方谁开了第一炮

非我族类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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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岛海战
  丰岛海战留给国人的不仅是耻辱的记忆,还有许多未解的谜团。由于缺乏第三方证言,一百多年来,这些谜团一直备受争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中日双方谁开了第一炮。关于这一问题,中日双方一直各执己见,坚持是对方首先开的炮,历史缺乏定论,一直在等待新的证据。
  东京《时事新报》在1894年7月29日报道:“日清两国于是开战,清舰首先发炮,我舰应战”,“昨晨自釜山到达之电报,所传一大快报称:二十五日上午七十于丰岛附近,由于清国军舰向我发炮挑战,我军舰还击应战,击沉清军一千五百人乘坐之运送船一艘,捕获清军舰‘操江’,‘济远’向清国,‘广乙’向朝鲜西岸逃遁。”
  根据《近世帝国海军史要》描述,此前,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吉野”、“浪速”、“秋津洲”三舰在前一日,即7月24日下午离开主力舰队,并计划在7月25日清晨,在丰岛海面与通报舰“八重山”舰及旧式巡洋舰“武藏”舰会合。但是并没有如期发现上述二舰。在搜索二舰的时候,约上午6时间许,发现了两缕烟柱,即从牙山归航的“济远”舰和“广乙”舰。第一游击队加大航速向二舰接近。 防护巡洋舰吉野大日本帝国海军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 巡洋舰“吉野”、“浪速”、“秋津洲”。
  平壤。8月1日,中日双方正式宣战。
  中方认为日本不宣而战,袭击中国租用外轮,违反“国际法”。日方则以“浪速”舰长东乡平八郎的报告,及为英国船长T.R.Galsworthy的证言为依据,指出日本对运载作战人员的“高升”号及战争物资的“操江”舰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即可以根据需要予以拦截、检查、俘获甚至击沉。
  关键分歧在于双方对开战问题的观点不一致。中方认为,在没有正式宣战之前则不为开战状态,应遵循“国际法”中关于中立国船只保护的规定。而日方认为,既然爆发军事冲突,即适用“战时国际法”,而且“高升”号运载的是交战国的军队,属于敌对行为,所以不应作为中立国船对待。
  中方清政府希望借“‘高升’号事件”将英国拖入战争。而英国政府考虑自身利益,不希望韩国经由清廷之手,最终转入当时实力强大的俄国手中,所以在朝野一度抗议声后,转而支持日方立场。此外,日方的公关也对英国舆论起了不小的影响。
  丰岛海战的疑点不在于单纯的“‘高升’号事件”。事实上,由于此次海战是双方承认的甲午战争开始的起点。那么,究竟是哪一方先不宣而战的成为了问题的关键。如果是中方清军首先开炮,那么即使之后日方对“高升”号、“操江”号的措施过当,中方的立场也难以稳固。而如果是日方首先开炮,那么不但不宣而战的责任在于日方,而且一系列事件被视为蓄谋也无可驳辩其可能性。如果责任在于日方,那么即使对“高升”号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也难以维系其自身行为的正当性。
  然而,由于没有第三方的证言,所以也许永远无法知道开战的时刻事件发生的顺序。只有新的证据出现,才可能真正了解这一系列悲剧的历史真相。
关键词: 丰岛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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