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为什么要南北议和
非我族类 2017-09-20
武昌首义之后,孙中山意识到筹款是当务之急。当时南北尚在对峙中,战争需要巨额军费,政府需要大量开支,财政困难愁煞新政府。孙中山曾在1911年10月31日致函美国人荷马里:“如得财力支持,我绝对能控制局势。在我们到达之前,不可能组成强有力的政府,因此贷款是必要的。”所以孙决定先不回国,而是去巴黎、伦敦筹款。不过,当时西方国家金融家采取“金融中立”政策,并不容易借到钱,孙中山只能铩羽而归。
实业家张骞算过一笔账,新政府一年至少得有1.2亿两的开支,平均每月1000万,扣除目前能得到的收入,每年短缺8000万。有人建议张骞出任财政部长,但他认为自己无力解决这个财政困难。“下走无点金术,虽牺牲之而无裨毫末。”他说。
孙中山对邓泽如说过:“今日非五万万不能建设裕如。”他自香港赴上海时,曾要求日本友人山田纯三郎“帮搞点钱”,对方听说“一两千万都可以”,吓得目瞪口呆。当时的新政府筹款,无非几个来源,一是向海外华人募捐,二是发行公债,三是向国外企业家和政府借钱。1912年元月8日,孙中山批准发行中华民国军需公债,定额为1亿,发行以后所得到的款项远低于预期,仅有730万元。革命人又只得想其他办法,为攻打南京,向日本大仓洋行借款54万两白银,用于购买军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黄兴向日本三井洋行再贷30万元。到处东挪西借,获得的钱财都是杯水车薪。所以,最后走上南北议和的道路,也是无力解决财政困局之下的无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