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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三事变上海难民救济工作情况:民间团体和政府都做了什么

非我族类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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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一三事变爆发之后,前线将士在战火中拼杀,后方民众接连沦为难民。大批的难民成为当时国民政府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八一三事变期间,上海的难民是由民间团体和政府来救济的,前者更是在初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后者的救济政策则是后来才形成的。
  根据1951年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章程规定,难民系指一切“由于种族、宗教、民族,加入某一社团或政见不同等原因,不能获得原籍国保护,或原无国籍,现在原寓居国之外,不能或不愿回原寓居国者”。这里的定义是联合国为解决当时二战所遗留下的难民问题而界定的概念。对于中国抗日时期所出现的难民,显然更适合“强制人口迁移的一种社会现象。主要由于天灾、战祸、种族压迫、民族压迫、宗教压迫、政治迫害、阶级剥削、国界变更,以及其他种种原因,使得大批人口被迫离开家园,辗转流徙,沦落他乡,过着艰苦的生活”。
  一、民间团体的难民救济
  在长达三个月的八一三抗战中,大量民众在日军的炮火下沦为难民,流离失所,其状惨不可言。租界在初期成为很多难民避难之地,仅8月13日这一天,涌入租界的难民就有6万余人。到8月27日,据公共租界工部局之调查,界内有难民收容所九十三处之多,其规模之大小不一,收容难民达十万人以上。随着战事的不断扩大,难民越来越多,更多人开始选择逃离上海。据统计,自沪战起后,以迄十月底止之离沪遄返内地之人,总达三十七万一千二百七十名。这一时期,中日双方在南方的主战场是上海地区,因此对上海的难民进行救济主要是收容和遣送回籍。
  战争伊始,难民救济工作很大程度由各种社会团体所承担。其中最大的一个社会团体是“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简称慈联会)。慈联会成立于西安事变后,其下属的有上海佛教净业社、中国济生会、中国红十字会、上海骏化慈善堂、上海孤儿院等救济团体。慈联会的成立,一方面将民间分散的救济人员初步联合起来,另一方面也把上海救济界的上层人物组织起来。为扩大救济战区难民起见,慈联会决定设立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统筹办理难民的收容、遣送等工作。整个八一三抗战期间,慈联会设立了几十个临时收容所,名称都是就地取名,如金城收容所(金城大戏院)、正大收容所(正大银行)、明德收容所(明德坊)等。一些中小学校、电影院、银行、钱庄、旅馆、同乡会、饭店、酒楼因战事关系暂时关门,都成了临时收容所。
  同乡会是当时社会各界救济难民的一股重要力量。它是旅居外地人士的同籍组织,救济方式主要是组织同乡难民返回原籍。当时的上海有很多的同乡会组织,其中以周边地区最多,如宁波旅沪同乡会、无锡同乡会、江阴旅沪同乡会等;同时也存在外省的同乡会组织,如粤同乡会、云南同乡会等。自战争爆发,宁波旅沪同乡会在民国路四明公所成立第一收容所,在平济利路定海会馆成立第二收容所,开始办理收容同乡难民。常州同乡会所举办之难民收容所,“每日到会人数,均有数百人之多,虽经设法陆续遣送,会所隙地,常难以容纳”。由于难民人数很多,因此在收容的同时,难民的遣送事宜也在积极进行。宁波旅沪同乡会到10月底“由该会出资遣回原籍难民,满十六万人。”江阴旅沪同乡会仅在8月份先后遣送回籍者已达一万二千人。可见同乡会在难民救济中的重要作用。
  面对日益严重的难民问题,在沪的国际救济组织也积极参加救济活动。这其中,以法国天主教神父、华洋义赈会会长、震旦大学教授,被誉为“中国难民之友”的饶家驹发起组织的国际救济会最有成绩。该会成立于8月13日,先后在法租界设立6个难民收容所收容难民。随着战争规模的日渐扩大,饶家驹又提出设立南市难民区的建议。南市难民区11月9日成立,该区在老城厢的北部,以方浜路、民国路为界,形成一个半月形地带,面积约为老城厢的的三分之一。南市难民区的管理,是由以绕家驹为首的由外籍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从难民区成立,至11月11日中国在南市的守军奉命撤退,为期不到3天。上海沦陷后,南市难民区在收容救济难民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他方面,上海基督教联合会在次期间组织了非常时期委员会,自行筹措经费,到9月初,设立收容所十处,收容难民达四千余人。考虑到天气寒冷,难民给养问题日益严重,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救济委员会发起了“全国基督教分文救济运动”,通过筹款帮助难民度过难关。针对难民中有许多产妇急需就医,8月份,一些热心人士及医师,在戈登路一零八五号生活小学地址,设立上海市难民产妇医院,义务提供免费服务。此外,海外华侨还踊跃捐款来帮助难民,从7月至10月四个月中,仅国民政府行政院收到的此项捐款,数额达到了国币四百五十八万七千八百余元。上海民间也积极参与到捐款中来,据《申报》记载,上海市救济委员会一日收到捐款如下:“纸业同业公会捐汽油费一千零六十元,橡胶制品业同业公会一千五百元。……南阳初中二年级生胡希强、希恕兄弟赠脚踏车各一辆。”可见各界人士热心程度之高。
  二、政府的难民救济工作
  战争初期,上海市主要的政府救济机构是上海市救济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于八一三事变前,由上海市社会局、上海市地方协会、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基督教会青年会、各旅沪同乡团体等组成,办理非常时期一切救济事宜。这个委员会表面上是由多个民间团体组成,但领导权由政府掌握。其主要的救济方式依然是收容和遣送。自战争爆发,在一周的时间里,救济委员会就收容难民人数达四万余。
  当时南京国民政府负责全国赈灾事务的是成立于1928年的振务委员会,这不是一个战时难民救济机构,不能适应新形势,因此迫切需要设立一个真正的战时救济机构。同时,当时的难民救济政策也存在诸多弊端,单纯的收容和遣送显然只能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一方面收容所的能力有限,即使遣送回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难民的生存问题。正如《申报》所评论的:“此种无计划的遣散,结果不过是甲地少一批难民与乙地多一批难民而已。对于难民这个严重问题,根本就依然没有解决。而且目前的抗战,决不是一个局部局地的事,今日甲地可以成为战区,明日乙地又何尝不能成为战区,然则又将乙地遣散于丙地了。这样转辗迁移,结果只见难民日益增加,后方愈益纷扰而已。”
  随着难民问题日渐严峻,国民政府开始制订实施战时难民救济政策。首先第一个重大措施是由行政院于1937年9月7日颁布了《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并依此设立了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总会设于南京,“由行政院、内政部、军政部、财政部、实业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署、振务委员会各指派高级职员一人为委员,以行政院所派之委员为主任委员。”依此大纲,10月1日上海市救济委员会改为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上海分会。机构内增加了上海戒严司令部、京沪杭甬两路局、上海航政局暨府属有关各局,继续办理难民收容和遣送工作。新机构增加了交通部门,有助于加强难民的遣送。第二个措施就是着眼于长期抗战实施新措施。《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对难民的安置作了如下规定:无工作能力者于指定地点收容,或劝令私人设法收容;有工作能力者,参考其人数将之派往所属乡镇协助生产事业;适合当兵并且自愿者,将其纳入军队;对于失学的难童,安排进相关学校或施以临时教育。
  显然国民政府考虑到对难民要采取相应不同的方法,以使难民能够自食其力,政府压力得以减轻。在这些方针的指导下,八一三抗战后期开始出现一些新的救济措施。1937年11月6日,战区难民移殖协会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常务会议,决定要向农民银行借款,并移送一批难民至高淳溧阳两县,从事垦殖。慈联会也开始设立专门收容壮丁的收容所,以便加以训练并参与到各种实际工作。
  11月13日,为期三个月的八一三抗战以国民政府的失败结束。上海失陷后,市政府西迁,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上海分会随即将救济工作交由慈联会接办,慈联会随之易名为“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难民救济分会”。
  三、小结
  难民问题在抗战中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抗战的前景。八一三抗战期间,民间社会团体和国民政府在救济难民上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是对双方而言,他们的方法显得很片面,长时间只是考虑到解决当前所面临的困境,而没有想到之后的状况。当然,国民政府很快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后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帮助难民自力更生、吸收难民入伍、以及给难童提供教育等。但是,由于受当时客观环境的限制,同时受限于时间,并没有大规模地推行。总体上,这个时期的难民救济以收容和遣送为主。作为抗日战争中第一个重大的战役,“八一三”为后来的抗战提供了很多经验和教训。
关键词: 八一三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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