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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许衡不食无主之梨_许衡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许衡

人物简介   许衡世称其鲁斋先生,是金末元初时期著名理学家、教育家,被誉为元代百科全书式的通儒和学术大师。许衡与姚枢等人学习程朱理学,应忽必烈之召出仕,担任过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太史院事等职;曾与徐世隆定朝仪、官制,与郭守敬编成《授时历》,著有《读易私言》、《鲁斋遗书》等作品。公元1281年,许衡逝世,追赠魏国公、司徒、荣禄大夫等,谥号“文正”,后世对其褒贬不一。

人物生平
  好学不倦
  许衡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郑县城西阳缓里,祖籍怀庆路河内县沁北村人,后为避战乱,许衡父母才迁居到新郑。
  据《元史》、《许文正公遗书》、《许文正公世家谱》、《元朝名臣事略》、《元文类》、《蒙兀儿史记》等史料记载,许衡家族世代务农,但他自幼勤读好学,天资聪颖,七岁时入学,曾问老师为何要读书,老师答曰:“为了考科举。”许衡又问:“仅仅是这样?”老师大为惊异。以后每次讲书,许衡都要问个究竟,以致老师对其父母说:“令郎聪敏过人,我不能胜任,请别求名师。”辞馆而去。像这样连换了三位老师。长大后更加好学,因家贫无钱购书,常涉百里借书抄书。他曾在一个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释《书经》的书,便去手抄回来细读,后来逃难到徂徕山才得到一部王弼注释的《易经》。当时虽兵荒马乱,许衡仍坚持日读夜思,且身体力行。
  天兴二年(1233年),蒙古兵临新郑县,许衡同众人从洛阳渡河经河阳(今孟县)返乡。
  此后,许衡相继至鲁、魏之地,在魏三年后又回到怀庆路,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程颐、程颢及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内容涉及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等众多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许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讲学,由于恭谨执教,求学的人很多,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
  屡起屡归
  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许衡在京兆的郡县广建学校。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临潼而归。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许衡为太子太保、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许衡为国子祭酒、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不久,许衡因病辞官返乡。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
  传播儒学
  忽必烈早有立太学的打算,于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并亲自挑选蒙古子弟交于许衡教育,许衡请求征调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火敦、孙安、刘安中等十二人为伴读。这些蒙古子弟年幼,许衡关爱他们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但对于师徒等级关系的严格,就像君臣关系一样。除熟读诗书外,他还演习各种礼仪。这些学生尊师敬业,均知三纲五常为人之道。
  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
  制定新历
  元朝自取得中原后,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世祖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历。王恂认为一般历家只知历数不知历理,奏请许衡回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来主持太史院事。许衡与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制新观象仪,经细密观测,参照旧有历法,剔除其中错误,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制成新历,忽必烈赐名为《授时历》,颁行天下。
  生荣死哀
  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许衡因病请归怀庆休养。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铁穆耳追赠许衡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
  至大二年(1309年),加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
  皇庆二年(1313年),朝廷下诏以许衡从祭孔庙。延祐初年,又诏立书院于京兆,以祭祀许衡,并赐田做祭祀的经费,书院名“鲁斋书院”,鲁为许衡居魏时的书斋名。
  许衡的品德言行大为人们推崇,被后人誉为“元朝一人”。
 
许衡后代
  许昭进,号澹泊斋主、山阳闲云。许衡二十三世孙,河南焦作李封村人士。中国文人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艺术委员会理事,1987年加入河南书法家协会。云台书画院副院长。
 
许衡不食无主之梨
  盛夏行路时因天气炎热,口渴难耐,路边正好有一棵梨树,路人纷纷去摘梨吃,惟独许衡静坐树下不动。有人不解地问:“何不摘梨解渴?”许衡答曰:“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那人笑其迂腐:“世道这么乱,梨树哪有主人!”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难道我们的心也无主了吗?”
  许衡不吃无主梨告诉我们虽然梨可以无主,但是我们的心是不可以无主的,诚实就是金子,只有诚实的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敬和信任。做人要有自己的原则. 为人处事,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抵挡得住诱惑,诚实待人。
 
人物评价
  正面
  王磐:①先生神明也!②气和而志刚,外圆而内方,随时屈伸,与道翱翔。或躬耕太行之麓,或判事中书之堂,布褐蓬茅不为荒凉,圭组轩冕不为辉光。虚舟江湖,晴云卷舒,尚友千古,谁与为徒?管幼安、王彦方、元鲁山、阳道州,盖异世而同符者也。
  虞集:①许文正公表章程、朱之学,天下人心风俗之所系,不可诬也。②文正遗书,其于圣贤之道,所志甚重远,其门人之得于文正者,犹未足以尽文正之心也。后之随声附影者,谓修词申义为玩物,谓辨疑答问为躐等,谓无猷为为涵养德性,谓深中厚貌为变化气质,外以聋瞽天下之耳目,内以蛊晦学者之心思,而谓文正之学,果出于此乎?
  全祖望:①河北之学,传自江汉先生,曰姚枢,曰窦默,曰郝经,而鲁斋其大宗也,元时实赖之。②要之,文正兴绝学于北方,其功不可泯,而生平所造诣,则仅在善人有恒之间,读其集可见也,故数传而易衰。
  张烈:元儒如许鲁斋、刘静修、吴草庐、许白云、金仁山皆有功圣门,而许为最然,终不敢比于程朱。
  爱新觉罗·弘历:人君开国承家,创业垂统,必有通经明道、规模宏大之臣为之立法垂猷,使子孙有所鉴,成宪而持永久,斯立国之要也。元自太祖、太宗以及世祖并有天下,莫不率服,亦赖有一二名臣为之左右于其间,使敷政设教,有以成一代之纪纲,则耶律楚材、许衡其人也。二人立纲陈纪,为国成宪。才智兼全,经理庶务,衡让于楚材;而明道通经,匡君定国,讲明礼乐,立一国之规模,则楚材又让于衡焉。观其首陈四防,其立国规模一疏,世祖累用其言,已有成效。至于言治道、劝用贤、言养民,皆天下急务,而不见大用于世,乃天下之不幸,亦有元之不幸也。自朱子以来,继传之儒,代不乏人,然推西山、鲁斋为尤卓。西山生于宋末,虽为防政,不究其用;鲁斋当元初,尊信朱子,倡明正学,世祖累见信用,其功效颇着于西山云。
  反面
  梁启超:汤斌、李光地者,学术之醇,不及许衡,而隳弃名节与之相类。
  熊逸:那些理学名儒,如许衡、吴澄辈,皆俯首称臣。只有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谢叠山不肯臣元,都死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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