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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咸平之治的整治措施 咸平之治的经济措施

彼岸花开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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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之治
  宋真宗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
  咸平之治的政治措施
  廉政理念
  宋真宗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而它的缔造,得益于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首先,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
  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
  务实,不要贪图虚名;
  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宋真宗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实现“德治”。
  其次,宋朝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升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一个官员若犯贪污罪,这样,只有才德兼备者才能被选拔进入官员队伍,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
  同时,宋代吏部还建立了官员档案,这样的规定,动员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杜绝了贪污腐败者上升的空间,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管体系中,避免其再次腐败。
  第三,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受到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的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史载,王曙为河北转运使,“坐部吏受赇,降知寿州”;张观任解州通判,因“盐池吏以赃败,坐失举劾”,被降监河中府税;河北路走马承受使臣悉代之,“坐不察边肃贪纵故也”。
  据有关史籍的记载,宋朝监察官员台官(御史)的选拔,有严格的标准:
  首先要“鲠亮敢言”,廉洁无私,纠弹不避权贵。
  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宋朝规定,台官“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举充”。强调荐举具有基层实践经验的官员充当御史。
  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凡宰执所荐之人,以及宰执子弟,亲戚和属官,一概不得充任台官。宰执不得荐举御史,宰执所荐之人不得为御史,以及与宰执有亲嫌、同乡关系或为其属官者也不得任御史。因为宰相奏举御史,御史必然与宰相结党营私,把朝政搞得乌烟瘴气。这正是宋朝三令五申不准宰执奏举御史的原因所在。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
  知人善任
  宋真宗即位后,提拔了李沆、吕蒙正、夏侯峤、杨砺等人担任宰相和执政大臣,保留了张齐贤、吕端等。这些人大多能够做到忠于职守,使得此时期政治较为清明。如张齐贤在咸平元年完成了“编敕”的编撰工作,成为正式法律《刑统》之外的重要补充。提出了职田,废除了江南前面几朝苛捐杂税的建议。重用寇准,使其在澶渊之盟时能够力挽狂澜。
  且真宗能较能听取各方意见。他在即位后就通过御史台向转达他的意思,要京师内文武百官凡是他施政有误、看到利病、对军事有好的建议,都可以直接向皇帝递奏折。在咸平元年四月,他下令各路转运使轮流到京师向他述职,讲述所在地情况。咸平二年(999年),遇到大旱,要求“直言极谏”,他会给予提出好意见的人赏赐。也是这一年,他对身边大臣说他每天看奏章近百份,很有收获,他要大臣们也要看,并且把其中有益的方案挑出来。此后,他也多次下诏征求“直言”,所以这段时间上书言事特别多。
  谨慎用法
  宋真宗本人很厌恶严刑峻法,主讲谨慎用刑。又下诏废除了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刑罚,禁止使用法外刑法,也严厉批评军中对逃兵施以的烙伤手腕、敲碎胫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
  对待嫌疑犯上,宋真宗不允许使用酷刑、搞刑讯逼供。在景德四年(1007年),有个叫潘义方县尉对嫌疑犯朱凝严刑拷打,并用牛皮套头,勒令招供。朱凝受不住作了假证,后来经查明,宋真宗撤了潘义方的职,并向全国通报此事,严令不许严刑逼供。
  同时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察。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必须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复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如电视剧《包青天》那种审理案件方式在宋代是不可能存在的。
  真宗经常跑去主持各种审决在押囚犯,特别是几乎每年夏天都搞一次“虑囚”,处理一些长期关押的囚犯,免得他们在监狱待时间过长受苦。另外他的亲自下问审理一些重大贪腐案件,如齐化基案、孙朴案等。
  官员改制
  宋真宗时,定“州县三课”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宋初,内外官任满一年,为一考,三考为一任。特别对法司之官,既有明确的转官年限,也有严格的考课与回避制度。
  宋代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有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凡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定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
  一个官员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范下属犯贪污罪,荐举者很关心被荐举者的德行,这就使官员贪污受到牵制。宋代吏部设有官员档案,凡犯贪污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
  “德治”就是以道德教育,启迪官吏的道德良知,使之不去越轨,但它必须与“法治”相结合:以法律约束,令其奉公守法,不敢贪污。为达到《文武七条》之“奉公”(廉洁奉公)宗旨,真宗倡廉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加强监察官员自身的廉政建设。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九月,真宗“诏诸路官吏蠹政害民,转运使、提点刑狱官不举察者坐之”。
  对于失察的监察官,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王曙为河北转运使,“坐部吏受赇,降知寿州”。张观任解州通判,因“盐池吏以赃败,坐失举劾”,被降监河中府税;河北路走马承受使臣悉代之,“坐不察边肃贪纵故也”。因为这些廉政举措,1009年的北宋,可谓政治清明,这更加速了宋王朝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制式改革
  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既是增进君臣关系的需要,又是播撒皇恩的大好时机。历朝皇帝都有此举措,宋真宗也不例外。他即位不久,就“赐近臣岁节宴于宰相吕端第,自是遂以为例。”另外,有资格参加节序赐宴官员的范围较前期大为扩大,如1009年二月,“旧制,节序赐宴,惟皇族、近列、诸帅、内职。三月甲子,始诏自今上巳、重阳,三司副使、判官及馆职事官并别置会。其后,知杂御史、三院御史、法官、开封府判官亦预焉”。即从原来的内朝高官扩大到外朝一般官员。同时,节日时还馈送朝臣节物,并客省赍签赐羊、酒、米、面;立春赐春盘。寒食神(食炎)、饧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阳糕,并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赐冰。享受馈送节物的官职之广,几乎包括文武百官;节日之多,几乎全部囊括。
  宋真宗“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将祭奠亡亲的私忌假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官员,私忌日给假一天,并新创了饯行假。一些节假,不仅只施行于官员,那些为官府服役的工匠也可享受,比如给在福建险恶山路上运送官物的军士以旬假和节假。
  从现有史料记载来看,宋真宗时期官员约一万余人。此外,还有数十万在各级官署中服役的胥吏,以及各级武职人员及其家属。其中,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最发达的朝代,也是人民生活水准最高、官吏的俸禄最高的朝代,是市民阶层最强大、最富裕的时期。
  反腐举措
  而它的缔造,得益于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第一,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第二,宋朝有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严明赏罚,试用期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自然而然,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了。
  第三,建立了一整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德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
  首先要“鲠亮感言”,廉洁无私,纠缠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
  咸平之治的经济措施
  宋朝的国家财政收入,和约之后得以增加,在宋真宗病逝前一年,即公元1021年,其总额已达15000万。可以说,没有1004年前的和约,就没有1009年的繁华似锦。公元1009年十一月,大手笔宋真宗作了一篇文章。众所周知,真宗是位诗人,脍炙人口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是出自他的名篇《励学篇》。不过这次却非他的即兴之作,而是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真宗所立七条,均是廉政之举。
  有宋一朝,经济发达,尤善商贾,尽管赵宋的面积、人口、资源都比前朝李唐差得多,但是,宋朝的经济,在像1009年这般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时,岁入是唐朝的七倍;即便灾害频仍,岁入也是大唐的三倍左右。经济繁荣,边贸红火,贡赋通达,税收富足,官员接触钱财的机会也由此多了起来。然而北宋时期官员赃罪(贪污)的现象却减少了,尤其与相距较近的唐朝、明朝相比,更是稀少。
  田赋改革
  公元996年(至道二年),开封府所属的17个县都遭遇了大旱。当时主持开封府工作的正是宋真宗。那时的宋真宗很想做出一些成绩。看到天气大旱,百姓艰难,他就大发慈悲地把这17个县的田赋都免掉了,并且上报了宋太宗。可是不久,就有人告了他一状,说下面的旱灾没那么严重,这么做纯粹就是收买人心。
  宋太宗原本就是个多疑的人。活着的时候失去权力,那是不可接受的事情。所以接到报告后,十分重视,立马派人下去调查。宋太宗有九个儿子,未必只有三子赵恒可以继任。
  其中有一个官员是这样说的,有几个县的灾情,比开封府上报的要严重的多,开封府对这些县的田赋,减免的还远远不够。他的举动使当时那位惶恐的赵恒非常感动,最终他是有惊无险地过了一关。
  这位官员就是王钦若,投机眼光独到。做了皇帝的宋真宗没有忘记他,上任不久就把王钦若调到京城总部任职(三司判官)。王钦若有个同事叫毋宾古。他有一次对王钦若说,各地种田的人,拖延了大量未缴的田赋,有的已拖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年积一年,老百姓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可是因为账上挂着,基层当官的就年年下去催要,并且借机勒索,这都成了一大社会问题。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钦若听了后,立即安排手下人,将这一方面的有关数字统计清楚,并且抢先一步,向宋真宗递上了毋宾古打算递的这么一份报告。宋真宗看了报告,于是急召王钦若商量此事。
  公元998年5月(咸平元年4月),宋真宗下令,凡是远年拖欠的田赋一律免掉,因为欠钱被抓进监狱的一律释放。三年后,宋真宗还亲自审问因欠钱入狱的人,一连审了七天,又释放了2600多人。老百姓纷纷称赞宋真宗,这一来,他对王钦若的印象就更好了。
  除此之外,宋真宗还办了不少实事。如四川地区贴钱贬值,他得知后,立即下令调高折算比率。同时减少了大量服杂役的人,连他自己家族里所用的丝织品也进行了削减。
  减免赋役
  咸平元年,时任度支判官毋宾古向王钦若提到:“自五代以来,各地拖欠赋税数量很多,百姓无力缴纳,但是官员经常去催收,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上奏圣上免去这些赋税”。王钦若听到立即命人统计好有关数据,抢在毋宾古之前向真宗上奏要求免除这些赋税。真宗看到奏折后大惊,说:“先帝怎么没想到这么做呢?”钦若回答:“先帝当然知道这么做,只是留给陛下用来收天下人之心罢了”。宋真宗听后觉得很有道理,立即下令实施。
  宋真宗在咸平元年(998年)四月十六日下令,凡往年拖欠的田赋一律免除。而因为欠税被抓进监狱的人,也一律释放。并且让各地认真核查落实,最后统计结果,共免除各处各地赋税一千余万贯石匹两等,共释放在押囚犯三千余人。
  又在咸平四年(1001年),宋真宗亲自审问因拖欠官府钱财而被捕入狱的人,一连审了七天,共释放2600余人,免除债务达260万。 并让有关部门重新审问有关拖欠政府钱物档案,凡有冤屈的重新处理。
  后宋真宗多次下诏要求免除或减免各地赋税,用以赈灾和其他用途。如咸平四年闰月十八日,河北发生饥荒,减免赋役,并发粮食以赈灾。
  另外下令减少服徭役的人数,根据咸平四年统计,此次共减少195,802人。恢复死刑复核,释放大批宫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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