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简介 林昭死后其母被索要5分钱子弹费
山南慕北 2016-12-27

林昭
林昭简介
原名彭令昭,林昭是其笔名。苏州人。林昭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因公开支持北京大学学生张元勋的大字报“是时候了”而被划为右派,后因“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反革命罪”在1960年起被长期关押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在狱中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书写了二十万字的血书与日记,控诉了中国当局的对她残酷政治迫害和压迫,表达自己追求人权,自由和平等的信念和追求。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当局在上海秘密枪决,当局从未正式公布过判处林昭死刑的罪名。
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之前判决,以精神病为由平反为无罪,并认定该案为冤杀无辜。1980年上海高院再次做出复审,认定以精神病撤销判决不妥,撤销1980年裁定,但仍与之前判决一并撤销,宣布林昭无罪。
林昭被枪决后其母被索要5分钱子弹费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决书,随即在上海龙华被枪决,年仅36岁。5月1日,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索取5分钱子弹费。
她(林昭)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我们只知道这样一个消息:1968年5月1日清晨,几个“有关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于4月29日被枪决。由于“反革命分子”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闻!在中世纪被判“火刑”烧死的犯人无须交付柴火费,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用“电椅”处死的犯人也从未交过电费,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统治下,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也许在若干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对上述这一切将难以置信,但不幸的是,它确实是发生在我们这一代人生活中的事实。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曾经为它感到极度的羞耻。
《人民日报》面向全世界发行,并有各种不同语言的翻译,所以林昭的故事,特别是五分钱子弹费的故事,早在1980年代已在国外流传,我曾看到几个地方(法国等)提及。
这篇通讯发表后,上海公安局很恼怒,“肯定是林昭的那些记者同学干的(写的)!”诚然,陆拂为是林昭北大、苏南新专的两度同学。
关键词: 林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