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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局 陈志皋为什么去台湾

山南慕北 2017-02-17
黄慕兰陈志皋

黄慕兰陈志皋
  黄慕兰出生名门,第一任丈夫是包办婚姻,第二、三任丈夫均牺牲,而第四任丈夫是出于政治需求而结合的,两人分属不同阵营,国民党败退台湾后自然而然劳燕分飞。
  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局
  陈志皋对美貌智慧的黄慕兰展开追求。1933年,陈志皋正式向黄慕兰求婚。党组织认为,在当时复杂的白色恐怖背景下,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合,很可能会打开新的工作局面,黄慕兰于是听取了组织的意见。
  陈志皋对黄慕兰所从事的事业一直都很支持,答应帮她引荐。事实上,陈志皋对黄慕兰的真实身份并不知晓,他只是很喜欢她。
  在第四次婚姻前,据《黄慕兰自传》记载:1931年6月的一个下午,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婚以后,期间再次遭受国民党的牢狱之灾。
  新中国成立后,陈志皋去了台湾,而黄慕兰留在大陆,两人劳燕凤飞。
  陈志皋为什么去台湾
  据《海宁同乡会讯》第三期载《陈故律师志皋事略》:“先生随政府来台,执行律师业务逾三十年,民国七十五年获台北律师公会奖状。先生笃信佛教,乐善好施,任台北善导寺常务董事暨台湾台各寺庙之护法。德配彭庆修女士,江苏溧阳名法家彭棨介臣先生之长女。上海法学院法学士,现为国民大会代表,宪政研讨会常务委员,与先生共同执业律师,志同道合,伉俪情深。先生不幸于民国七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八时因心肌梗塞寿终于台北市中华医院,与世长辞。距生于民国前二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享年七十九岁。先生有一子三女,子文中电脑博士,女允中地质矿学士,女大中、一中均电脑学士。孙女弘莘文学士。均在国外任职,业有所成,堪称存德裕後,兰桂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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