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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简介 林森官大还是蒋介石大

山南慕北 2017-04-21
蒋介石林森

蒋介石林森
  林森曾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还担任过担任过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参议院院长、宪法会议议长等,曾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于1943年因车祸逝世。
  林森简介
  林森(1868年3月16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子超,号长仁,自号青芝老人,别署百洞山人、虎洞老樵、啸余庐主人。福建林森县(今闽侯县)人,近代著名政治家。
  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并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1914年在东京加入中华革命党。此后又担任过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等职。
  1928年2月,林森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接着又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变而下野的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迁都重庆,并率员于11月底抵达重庆。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1943年8月1日因车祸在重庆逝世,葬于重庆歌乐山林园。
  林森官大还是蒋介石大
  林森与蒋中正同在中国为官多年,各有浮沈,两人关系只能以一时之静止状态为比较。
  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采委员制,国家元首一职由多名国府委员合并执行。国权喻於国民政府,置主席一人,但并非凌驾于其他委员之上。以国府名义特任官吏,如五院院长、各部会首长等,须由主席及其他委员署名铃国民政府印,可知国权不属於林森一人。
  蒋中正曾三任行政院院长及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一文一武。行政院院长官居特任,但仍在国民政府之下。国民政府为国家元首,而院长虽尊,仍不能与元首同日而语。但在实际操作下,因在某种程度上采行内阁制,行政院在一般政治问题上之权利较国民政府为突出。
  抗战期间,蒋获任命为委员长,为全国最高武官,但其法定地位仍在国民政府之下。但因战乱,国体不全,和平政治体系不能堪荷烽火时之需要,国府特赋予蒋诸多警急权限,所以蒋的地位仍然为高级文武官员中最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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