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复生简介 潘复生在文革中的事迹
山南慕北 2017-07-10

潘复生
潘复生简介
潘复生(1908—1980) ,男,原名刘开浚,又名刘巨川。山东文登县人。曾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东北局书记处书记。1958年,因反对浮夸风,受到批评,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撤职下放到西华农场劳动。1967年1月,潘复生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此后,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执行了“四人帮”左的反动路线,受到监护审查。
1980年4月,病故。1982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的审查结论:历史问题已经查清,没有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犯的错误不作组织处理。
潘复生在文革中的事迹
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他对这场运动没有思想准备,和其他人一样,很不理解。运动初期,他频频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不断发出指示和简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坚守岗位,稳住形势,对江青揪各地“三家村”的做法持保留态度,尽力保护了一些主要领导干部。但是,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开过不久,他的态度突然转变,单独表态支持红色造反团“造反”而放纵、支持红卫兵对省委进行炮轰、砸烂和夺权。夺权后,潘复生成为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的顾问,1967年3月被任命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在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在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潘复生诬指原省委为“资产阶级司令部”和“黑省委”,原省委一些领导干部被划为“苏修叛国集团”成员。他还错误地提出“在无产阶级革命进程中,不断出现右倾反右倾,乃是阶级斗争的一条规律”。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部署发动了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总体战,亲自抓了哈尔滨市郊滨江区和平一队的所谓“右倾翻案事件”,在全省推广。大抓所谓阶级报复案件,大抓所谓漏网走资派和翻案集团,使一些干部和群众遭到迫害,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潘复生认为“无产阶级派性就是党性”,支持保护一派,排斥镇压另一派,造成派仗不断,武斗不止,使黑龙江省形势长期稳定不下来。
1971年6月,中共中央免除了潘复生职务,决定对他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进行审查。
1982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对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潘复生问题结论的请示回电答复中说,潘复生在“文化大革命”时间,确实迫害了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造成一些冤假错案,错误是严重的。但鉴于“文化大革命”这一特定历史条件,同时考虑到潘复生参加革命较早,为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对所犯错误曾作过检查,现已病故,因此,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同志的审查和不作组织处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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