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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程颐】宋代大儒,理学奠基人

2015-03-20

程颐(1033~1107),理学家和教育家。字正叔,人称伊川先生,北宋洛阳人。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

他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幼承家学熏陶,其政治思想颇受父亲的影响,推举其父反对王安石新法乃“独公一人”,又说其兄程颢对荆公(王安石)之说,“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极加称许。与其兄程颢不但学术思想相同,而且教育思想基本一致,合称“二程”。

程颐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圣人之志,只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圣人以天地为心,“一切涵容复载,但处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圣人为职志。在教育内容上,主张以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学者须先识仁。仁者蔼然与物同体,义、智、信,皆仁也。”《宋史》称他“学本于诚,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指南,而达于‘六经’”。

在程颐的哲学中,对孔子的“仁”学有新的发展。他认为,“大抵尽仁道,即是圣人”。又说:“学者须知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他把先秦儒家“仁学”所强调的爱人、博施济众、克己复礼等,进一步发展成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认为前者还只是仁的“用”(表现),后者才是仁的“体”(根本)。这一思想与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有相通之处。

在人性论方面,程颐以为人的本性,用儒家的“理”来规定人的本性,提出了著名的“性即理”的观点,大大发展了儒家的性善论。所谓的“性即理”,就是认为社会的道德原则是人类永恒不变的本性;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他具体区分出了两种“性”, “天命之性”是性之本,“气质之性”是人一生出来时所禀受而成的,前者即“理”,它才是性的根本。他认为,孟子讲人性本善是讲的前一种性,荀子、扬雄讲人性本恶、人性善恶混是讲后一种性。他认为讨论性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因此提出,“论性不论气,不备(指孟子);论气不论性,不明(指荀、扬)”(《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这个观点以后为大多数理学家所接受。

在心性论上,他不象程颢只是简单地说一个“心是理”,而是吸收了张载的“心统性情”说,强调心的体用性情层面的差异。但同时体用性情、形上与形下又不是截然对立的,所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一方面,继承了儒学的性情一贯的传统;同时,对“性”的形上层面作了比较严格的保证。

在修养方法方面,程颐提出了“定性”的理论。所谓“定性”实际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内心的安宁与平静。他认为,要使内心平静,不受来自外部事物的干扰,就应该虽接触事物,却不执著、留恋于任何事物,“内外两忘”,超越自我。这一“定性”的理论,是程颢发挥了孟子的“不动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养经验后而成的。

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

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

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程颐这一套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对后世儒者尤其是对朱熹有很大的影响,为理学新体系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 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 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对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大儒 奠基人 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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