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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判官”黄孝光的生死交易

2015-03-20

原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专司死刑复核的助理审判员黄孝光,因涉嫌受贿与徇私枉法,在被查五个多月后,近日有关部门已经指定长沙市检察院负责公诉,有望年内开庭审理。

现年约38岁的黄孝光,湖南郴州人,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助理审判员之前,是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多年下放到各地高级法院的死刑核准权。为保障这项司法改革顺利实施,最高法院从地方各级法院、法律院校和律师界选调优秀刑事审判干部,扩编近300名专职人员。黄孝光即在2006年上半年作为湖南推荐的优秀法官跻身最高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备受关注的“生死判官”。孰料仅一年,黄孝光故地案发落马,颜面光环尽失。

据知情人士介绍,黄孝光的揭发者是郴州知名律师黑子林和郴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瑶云。

47岁的黑子林是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主任,早年任职于郴州市司法局;坊间人称“黑子能”,意指其有着非凡的能量,能够左右案件的司法审判。在黑子林头顶上,还闪烁着一连串的光环,如郴州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十佳律师”。

陈瑶云与黄孝光关系颇深,早年曾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亦是黄孝光早年的顶头上司,后调任郴州市检察院。

2007年年初,黑子林、陈瑶云因为牵涉郴州周龙斌爆炸杀人案,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据了解,在郴州以采矿发家的周龙斌为了对付竞争对手周兵元,于2003年11月23日雇人将周兵元炸死。周龙斌于2004年9月11日归案后,通过其法律顾问黑子林的运作,促成郴州市检察院于2005年11月10日作出“郴检刑不诉字[2005]7号”不起诉决定书,将周龙斌无罪释放。

此案后经湖南省检察院复查后认为“周龙斌涉嫌故意杀人基本犯罪事实存在。”此案的关键人物黑子林、陈瑶云,两人相继被专案组抓获。不久,他们先后检举了已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黄孝光。

知情人士称,律师黑子林、检察官陈瑶云和法官黄孝光等,在郴州结成了一个可以左右司法公正的腐败联盟;再恶劣的刑事案件,一经他们运作,犯罪人或不起诉,或获轻刑。而巨额贿赂正是维持这一腐败关系的直接纽带。

2002年7月9日,郴州市宜章县新华乡政府在检查辖区工厂时,意外发现一个制毒窝点。随着案情扩大,湖南、广东两省组成“79”联合专案组,先后抓获制贩冰毒的疑犯16人。其中主犯为中国台湾籍的吕福营等四人。该案涉及毒品数量为湖南省有史以来之最。

郴州法院一审判处其中八名案犯死刑,二人死缓,二人无期徒刑,其余四人获有期徒刑不等。耐人寻味的是,该案在有八人被处以极刑情况下,尤其主犯肖新传、杨泰光均获极刑,但同样作为主犯之一的吕福营却获死缓。判决书表述的理由为“鉴于其积极缴纳个人财产,有悔罪表现”。“79”毒品案的主审法官正是黄孝光,黑子林则是头号毒枭吕福营的辩护律师。

今年2月,黑子林因周龙斌爆炸案曝光后,顺带交代出“79”毒品案审判内幕: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黑子林接受被告吕福营家属之请托,以巨额贿赂包括黄孝光在内的主审法官,吕福营因此逃得一死。据接近检方人士称,黄孝光目前初步查证的130余万元贿金,全部来自黑子林代理的案件。

“刑事案件看起来利益空间不大,但其实里面玄机很多。”就黄孝光案,司法系统内部一位人士分析说。

在中国,《刑法》在量刑标准上比较原则,所以留给法官的弹性空间很大。以毒品案为例,究竟多少数量的毒品处死刑,多少数量可以免死,法律并没有也不可能明确规定。尤其冰毒作为一种新型毒品,截至目前,中国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上都没有界定量刑的数量标准。

由此一来,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灰色带,法官一念之间就能左右生死;而无论最终判决是左或右,在法律上都不存在问题。由此,死刑案就往往成为一些无良律师和法官的生财之道。

“尤其毒品案,当事人家属都很有钱,只要能买下一条命,花多少他们都愿意。”前述司法系统内部人士说,现在社会主流呼声是尊重生命,主张限制死刑,鼓励少杀、慎杀,一些死刑案更因之成为少数人名利双收的渠道。

该人士指出,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一个背景,以避免各地标准不统一留下运作牟利的空间。“显然,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死刑案的审判、核准也需不断规范,尤其需要加强监督。否则抓了一个黄孝光,今后还会出现黑孝光、白孝光。”

关键词: 判官 黄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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