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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教媳妇勤俭持家 功课表抵女儿嫁妆(图)

2015-03-20

晚清"第一名臣"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不可忽视的的历史人物。梁启超对曾国藩推崇极至:"曾文正者,岂惟近代,盖有史以来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岂惟我国,抑全世界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称其"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所成就震古铄今而莫与竞者。"毛泽东对曾国藩亦很钦佩:"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120余年来,人们在政治上对曾国藩的评价或褒或贬,有扬有抑,论旨不一,结论各异。但曾国藩在治家方面的"俭",却是人人称道的。仅从曾国藩对女儿、儿子和媳妇的教育上,就可看出他的家教思想极具特色。

曾国藩一生都在服膺十六字箴言:"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他对儿女的要求万变不离"勤俭"二字,他教育子女和治家,在"勤""俭"二字上下的功夫最深。曾国藩曾对女儿曾纪芬说:"吾辈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勤俭二字,别无他法。""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盖子孙若贤,则不靠父辈,亦能自觅衣食;子孙若不贤,则多积一钱,必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以银钱予后人。"

怎样才算爱子女?"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曾国藩的不蓄钱物给子孙,让子孙"一无可恃",图强发奋,实为治家教子的一剂良方。

曾国藩言必行,行必果,他不仅银钱不予后人,而且还让子女比别的人家的子女过得更为困苦。从咸丰二年(1852年)始,曾国藩的原配欧阳夫人带领子女在乡下老家生活,其间,曾国藩"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欧阳夫人居勤居俭,下厨烧灶、纺纱织布,事事躬亲,日子依然过得很是窘迫。曾纪芬回忆说:"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一鸡之油"须作三日之用,其节俭不言而喻。

曾国藩女儿不少,古有"穷养儿,富养女",曾国藩对女儿的却一点也不含糊,"遂深以妇女之奢逸为虑"。曾国藩认为,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如花似玉的女儿们,在穿戴上从没享受过其他富家小姐的穿红戴绿的待遇,曾纪芬作为曾国藩最小的女儿,穿了一件稍微好一点的旧衣服也被斥为奢侈。

同治三年,曾国藩全家赴金陵,初十入督署。曾纪芬当时穿了一件蓝呢夹袄,配了一条缀青花边的黄绸裤,这条黄绸裤还是已故的长嫂贺夫人遗留下来的。曾国藩看见黄绸裤,训斥曾纪芬奢侈,曾纪芬赶忙拿了三姐的一条绿裤换了下来,而这条绿裤也是贺夫人所遗之物,三姐穿过后,再给曾纪芬的。

曾国藩还为家人制订了一份"功课单",将全家人召集起来,当众宣读,人手一份,并贴在内堂,日日观摩。曾国藩写给女眷的"功课单"是这样的: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线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或女鞋或缝衣(粗工)

曾国藩当时日理万机,从出来不忘检查子女们的功课,曾国藩说:"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于女眷则)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绩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右验功课单谕儿媳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曾纪芬结婚时,已二十四岁,丈夫是湖南衡山的聂家,带去的嫁妆中就有曾国藩发给她的"功课单"。

对儿子,曾国藩更是从没骄纵过,他曾写信给次子曾纪泽,要求他每天起床后,穿戴整齐后,必须先向伯、叔问安后,把家中所有房子亲自打扫一遍,然后静坐读书。且每天必练一千个字,千字中"俭"字是必练之字。

曾纪泽娶媳妇时,曾国藩亲自写信给诸弟并曾纪泽,论以教诲新妇:"新妇始至吾家,教以勤俭。纺织以事缝纫,下厨以议酒食,此二者妇职之最要者也。孝敬以奉长上,温和以待同辈,此二者,妇道之最要者也。但须教之以渐,渠系富贵子女,未习劳苦,由渐而习,则日变月化而迁善不知。若改之太骤,则难期有恒,凡此祈诸弟一一告之。"

"新妇初来,宜教之入厨作羹,勤于纺织,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诸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每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黹之工。所织之布,做成衣袜寄来。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

历览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曾国藩的治家之道,对现代家庭教育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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