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高官居何处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小官员,均由中央依籍贯回避的原则任命,说白了就是所有的地方官全不是本地人。为此,各级地方官员在职期间的住房,皆由国家提供,并且都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通称官舍、内衙或私宅。古人常用“衙内”作为官府子弟的代称,就是以他们这种特殊的居住条件为依据的。
住房以外,官吏住所内的所有家具杂物亦由机关按入住者的身份提供,待官员调任或退休时,都要按清单归还。 《萍洲可谈》述,王安石从出判江宁府任上自请退休,夫人吴氏把官舍里一张用习惯的藤床带回了家。未几,江宁府吏来王家追讨,左右莫敢言,只好悄悄地向老爷汇报。王安石知道吴夫人好洁成癖,自己则因邋遢与她每不相合,于是赤脚登上这张藤床,偃卧良久。吴夫人一看,马上命人将床还给公家。
《大唐新语》卷三记,玄宗即位不久,老宰相李日知自请退休,一旦获准,马上退还官舍,搬进其他房子。当然以“赐第”形式化官为私的也有,不过因改朝换代或获罪受处等原因,亦难保永业。如安禄山得志时,玄宗曾下敕在长安亲仁坊南街建造宅堂,送给他进京朝见时居住。等他垮台了,房子也就没收了。
隋唐时期的京都长安,办公区与生活区有了更加明确的划分。凡百官衙署,大都建造在皇城里,官员们的住宅则分布在皇城外郭城内的居民区内。假如拖上老婆儿女一大家子在京城当官,在长安又无祖业,就得自己掏钱为“长安居”之“大不易”埋单了。一种是买地建房或直接买现成的公馆,如左丞相张说在永乐坊的豪宅,就是因风水先生怂恿而买下的“二手房”。假如经济条件困难,便只能陋室将就了。唐玄宗时任相的姚崇,可能是因为中心地段房价太贵的缘故,所以姚崇在京的住所在偏远的地方,为上下班方便,又在皇城附近的旅馆里包了一间,终因起居失调而病倒在旅店里。玄宗得知情况后,下令在专门接待周边少数民族和外邦使节的“涉外高级宾馆”中为他开了一间“套房”,以方便妻孥同住照顾。但姚崇觉得宾馆太豪华了,不敢居住。《长安志》介绍唐朝都城名人居所时,谓兴宁坊有姚崇宅,并特地指明此乃国有资产。看来,最终还是唐玄宗让政府出钱,在中心地段新盖了一所让姚崇自认为是合适的住宅,从此避免了住旅馆的苦恼。
唐朝一般不为京官提供免费住房的做法,基本上为以后历朝所继承,其中尤以宋朝最“悭”。自京都到各地州府,都设有楼店务作为主管国有房产和邸店的行政部门,负责出租及修造事宜,相当于近世的 “房管局”。在京都任职却无私第的官员,皆租屋而居,虽宰执大臣亦然。杨砺官居枢密副使,照样借住“房管局”的房子。他死后,宋真宗登门悼念,才发现这位与副宰相平级的大员居然借居在弯曲的巷子里,皇帝的乘轿都抬不进去。
历史上居官不廉而住豪宅的实例不胜枚举。明朝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四月十三日夜,一场因雷击引起的大火,将皇宫主体建筑三大殿及午门月廊等化为灰烬。未几,国家“建设部”(工部)奉旨主持灾后重建。工程进度缓慢,两三个月过去了,按圣谕应该先尽快建成的正阳门楼,还看不见竣工迹象。某日,皇帝在宫中登高,远远望见今西长安街上有新近拔地而起的高敞壮丽的屋脊,便问是谁家盖房。左右答:这是工部尚书赵文华的新公馆。又说:工部的栋梁大木,半数被他用到新宅建筑上了。
另一个盘踞在工部侍郎位子上的严嵩之子严世藩,论贪污索贿的灰色收入,不知要比赵文华高多少倍。史称他在京师新盖的公馆占地达三四个街区,光是堰塘水景就有数十亩,其间珍禽满布,奇树夹植,还养了不少美人供严侍郎取乐,大概算得上是当时的京师第一腐败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