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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的政治体制和阶级制度

非我族类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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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
  朝鲜王朝是朝鲜半岛上最后的一个统一王朝,这一时期,朝鲜半岛君主专制高度发展,政治体制基本上和古代中国一样,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度,而且其阶级制度十分严苛,比之古代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政治体制
  朝鲜王朝的政治结构采用中央集权制。李成桂建国之后,即命儒臣郑道传等讲究历代之典,按“仪章法制,拟定东、西(文、武)两班官制。十日后,官制颁布,确认了前朝仿唐制而行的门下府、中枢院和三司宰臣“合坐”都评议使司总揽国政的中枢机构组织模式。朝鲜王朝早期效仿明太祖直接管理六部的方法,实行六曹直启制,六曹直接对国王负责,世宗后改行议政府署事制,六曹归议政府管辖。
  明成化五年(1469年)完成的《经国大典》确立了新的政治制度,将官员分为正从九品,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十八品。其中,正三品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正三品堂下到正七品,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以后虽然官职的名称存废有一定的变动,但是整个朝鲜王朝时期的官职制度总体上都遵循了《经国大典》的规定。朝鲜王朝的职官体系由来可以分为两大组成部分:一是高丽王朝旧制,二是明清官制的影响。
  阶级制度
  朝鲜的阶级制度比中国还要严苛,阶级制度的设立和朝鲜太宗李芳远有关。因为父亲太祖李成桂宠爱侧室神德王后康氏,在李芳远的母亲神懿王后韩氏过世之后立刻将康氏扶为正室,还让康氏成为王妃,并且册封康氏的小儿子宜安大君李芳硕为世子,引发李芳远等王子们的不满。在康氏过世后,李芳远等策划“第一次王子之乱”成功之后,将李芳硕等人全部杀光。等到李芳远继承王位之后,为避免此事再度降临造成王朝动乱,所以,将所有人分为四大阶级以便管理,这四大阶级都有明文规定,除非有特殊状况,否则任何人不能有所逾越,以免受罚。
  支撑朝鲜王朝的根基是以“两班”贵族领头的种姓式的阶级制度,即将朝鲜民众分为四个阶级:第一等,是两班贵族;第二等,是两班贵族的庶子,称为“中人”;第三等,是普通老百姓,称为“常民”;第四等,则是贱民,称“白丁”。除非有特殊状况,否则任何人不能有所逾越,以免受罚。这使得朝鲜的阶级制度、嫡庶关系非常的严重。
  朝鲜通婚也有规定。因为即使是两班贵族还是有分等级的,通常是跟同等级的通婚,如果低一点的贵族能够跟高一级的两班贵族通婚,那他们的身分又可以提升一些。而且,朝鲜社会是采“从母法”跟“一贱即贱”,爸爸是两班贵族,妈妈是常民甚至是贱民,生出来的小孩就跟妈妈一样是平民或贱民,妈妈如果是奴婢生出来的小孩就是奴婢。
  贱民想要摆脱“贱民”这个身份的话,只有靠考杂科、武科的科举考试来谋得官职,到时候,他的身份就会变成中人!不过,也只有男人可以考,女人基本上只能一辈子当贱民。能参加科举的也只有两班贵族及士大夫元配的儿子,妾的儿子没有资格修习儒学,更不能参加科举。
关键词: 朝鲜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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