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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罗波夫对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及应用

非我族类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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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罗波夫
  安德罗波夫大刀阔斧的改革并没能拯救苏联,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的改革存在问题,更多的原因在于历史没给他充足的时间。虽然在俄罗斯民意调查中,安德罗波夫一直是正面评价最多的,但似乎很少有人提及他对苏联做出的贡献。安德罗波夫在任期间,不仅对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还在反腐和经济改革方面颇有眼光和见地。
  一、安德罗波夫时期的理论创新
  众所周知,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思想理论界呈严重僵化状态。1982年11月,安德罗波夫出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不容忍墨守成规和因循守旧的做法”。在理论问题上,他强调,应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反对对“语录魔力”的迷信和教条主义地照搬公式,号召按照生活实际在各方面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
  1.关于苏联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长期以来,苏联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性质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左”的倾向。1961年,赫鲁晓夫在苏共22大上明确提出要在1980年把苏联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勃列日涅夫上台后,看到赫鲁晓夫的“冒进”政策带来的各种恶果,认识到20年内苏联根本不可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赫氏那套“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的理论显然行不通。在这种背景下,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宣称苏联已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虽然这在理论上比前者有所后退,但仍然把苏联社会发展的程度夸大了,存在超越发展阶段,急于过渡的特点。安德罗波夫从苏联的实际情况出发,批评苏共纲领的一些内容脱离现实,超越了时代的发展,强调“谨防在理解我国接近共产主义最高阶段的程度方面可能出现的夸张”。他认为,“苏联正处在发达社会主义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而且“这个阶段有自己发展的各个时期和阶段。”认为“盲目冒进,意味着提出实现不了的任务”。这无疑是对勃列日涅夫关于建成发达社会主义论断的重要修正或否定,“有助于人们更清醒地认识苏联所处的社会发展的性质,为调整各种政策,推进经济、政治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有二:第一,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既承认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又认为社会的团结、统一和一致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第二,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可能发生尖锐矛盾,但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安德罗波夫则认为:苏联社会既有困难又有矛盾,强调要重视研究矛盾,要正确利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把矛盾看作是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他一方面肯定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对抗性矛盾,援引列宁的话来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已经消失,矛盾依然存在,其矛盾性质是非对抗性的;另一方面,又在理论上留有余地,认为不应轻视非对抗性矛盾,否则非对抗性矛盾很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冲突。
  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问题。以往,在苏联理论著作中,一直认为苏联国有制是完善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是集体所有制的发展方向。而安德罗波夫上台后在所有制理论方面的提法发生了改变:
  第一,他认为现实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证明,将“我的”即私有制的变为“我们的”,即公有制的,并非是一件易事。社会主义国有制是不完善的,要有一个完善过程。他认为,“所有制的变革绝不会是一次性的行动。”所有制的转变不能自动清除千百年来在人类共同生活中淤积下来的全部不良特征。人民取得作主人的权利同真正成为主人远不是一回事,人民还需要长期熟悉作为整个财富最高的和唯一的所有者的新地位,这“是一个长期的、多方面的,不应该简单化的过程。”
  第二,他认为在将来,集体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融合为统一的全民形式将不通过把集体农庄机械地变成国营农场的方式,而是可能通过别的一些途径,像农工一体化,发展跨农庄和农场联合公司。 这样,安德罗波夫实际上修改了过去在苏联流行的认为国有制是完善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是“集体所有制的发展方向”的传统观点。
  4.关于苏联政治体制的评价问题。安德罗波夫如是说:不要把苏联的政治体制“理想化”。他认为,“苏维埃的民主制度过去有,现在有,而且必须估计到将来仍然会有发展中的困难”,这主要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因此,他提出要向使人民民主流于形式的做法“真正宣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安氏公开承认苏联政治制度缺乏民主,这对于过去苏联只提共产主义社会自治来说不失为理论上的一大突破。
  二、强化劳动纪律、整饬社会秩序与惩治腐败
  在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特权和腐败问题相当严重。领导干部享受高于普通职工几十倍的高薪,享受名目繁多的补助,享受兼职兼薪,拥有高级别墅、交通工具和特殊商品供应等等。特别是,领导干部搞裙带关系、贪污受贿、结党营私,损公肥私的现象相当普遍。难怪苏联报刊把勃列日涅夫时期说成是“拍马屁和阿谀奉承”的时代。与此同时,在社会生活中,酗酒、旷工、吸毒、盗窃、行贿等现象也日趋严重。“纪律松弛,秩序紊乱”使得“很多人已不愿意勤勤恳恳地工作了。”“游手好闲的人越来越多,到处可以见到粗暴破坏法制的事件。”所有这一切,“已深深地侵蚀了苏联社会的整个肌体。”公众对此强烈不满,十分厌恶。
  作为一个任期最长的克格勃首脑,安德罗波夫比其他人都更清楚地知道当时苏联社会问题“是何等严重”。他斥责“恣意违反劳动纪律、酗酒、流氓行为、受贿、贪污社会主义财产和其他冒犯社会的行为”。他把这些行为称之为“同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现象”,自然,它们的存在同苏维埃制度所创造的社会环境毫无关系。因此,他在担任总书记的就职演说中号召:“向任何违反党和国家的纪律以及劳动纪律的行为作更加有力的斗争”。而后,安德罗波夫决定将整顿纪律、改进党风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他认为,严肃党纪国法,整饬社会秩序,有利于振奋民心,“不需要任何投资,而它的效果却极大。”于是,大刀阔斧地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法制。1983年1月,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从事居民服务工作的企业、单位和机构的工作制度》。同年8月,苏共中央、部长会议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又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方面的工作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措施》,以期用规章制度保证对劳动纪律的遵守。与此同时,最高苏维埃对8个立法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这些修改、补充的特点是,加重对违法乱纪者的惩罚,加强对遵纪守法者的奖励,注意对违纪情节较轻的初犯者的教育转化。
  2.规定了奖励和处罚的措施。对于工作表现好的职工除了在工资和奖金上给予优待外,还可以优先得到住房、果园地和休养证;对于工作中迟到、早退、旷工、窝工和其他破坏劳动纪律者则加重经济处分,直至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此外,行政机关还大力推行作业队集体保证制。一个生产作业队中如出现一个违法乱纪者,除本人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金全部取消外,全队的奖金也减少30%。
  3.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违法活动进行严肃查处。1983年1月31日,安德罗波夫号召“所有的人——从工人到部长都应模范地遵守纪律”,否则就要被制裁。据不完全统计,从1982年11月至1983年底,仅党中央、政府部长以及州党委第一书记以上职务的高级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或“不称职”而被撤换的就有70多起,涉及90多人。其中包括内务部长谢洛科夫、内务部第一副部长勃列日涅夫女婿丘尔巴诺夫。其他各级管理机构的干部变动也相当大。
  4.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舆论宣传。强调发挥党政工团、同志审判会、人民监督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共同谴责各种违法乱纪现象。总之,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都成了安德罗波夫斗争的对象”。惟其如此,“安德罗波夫名声大振。社会各阶层对他寄于厚望,这中间有工人、庄员、也有知识分子。人们普遍萌发了希望甚至信念:他们并非注定要在贫瘠的政治生活中无止境地苟且度日,他们可以获得更加美好的东西。”而安德罗波夫自己则把采取上列措施看作“是对人们期望的回报。”
  三、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遏制经济衰退
  人所共知,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苏联经济形势十分严峻。这表现在工业、农业、畜牧业、交通、住房、消费品生产等许多方面。就经济发展速度论,已下降到使苏联“几乎临近停顿的程度”。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增长方式长期不能改变,而制约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主要原因是苏联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安德罗波夫深知,苏联社会“如不进行变革,这个体制本身将面临灭顶之灾。”所以,他十分重视体制尤其经济体制的改革。他反复强调生产力的深刻质变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仅迫在眉睫,而且势在必行。这是客观需要,无法绕过,不能回避,只有综合地全面改进管理体制,改革经济机制,才能充分地利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优越性。为此,安氏重点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尝试。
  1.推行农业集体和家庭承包制。为了使劳动者的利益与农业生产的最终成果相联系,解决农业中存在的尖锐问题,推动农业生产发展,1983年3月,苏共中央政治局和全苏农业会议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在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中广泛推行集体承包制。承包组织与农庄、农场签订合同,建立经济核算关系,对承包者按最终实际产品数量和质量实行集体包工奖励劳动报酬制。承包组织拥有决定生产业务问题的自主权,承包组织按自愿原则建立,领导人经选举产生。由于安德罗波夫采取了较为有力的措施,1983年苏联农村集体承包组织发展迅速。1983年3至10月,承包作业队和承包小组的总数翻了一番,达到15.3万个,承包的耕地面积4000多万公顷,占全国公有耕地总面积的17%以上。在劳动和资金消耗更少的情况下,承包单位比未承包单位的产量高出20-30%,劳动生产率亦提高20-30%。除集体承包制外,自1983年开始在苏联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家庭承包制形式,农庄、农场通过把牲畜、土地固定交给农民,向农民提供贷款、机械、肥料等方法,与农民签订农产品交售合同。据报道,这种方法“不仅大大精减了农庄、农场的管理人员,而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益”。苏联报刊称这种家庭承包制是公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范围。强调家庭承包蕴藏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潜力,可把全民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合理地结合起来。
  2.在工业和建筑业中推广和完善承包作业队。作业队作为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已在建筑业中试行,但进展不快。安德罗波夫时期大力加以推广。1983年6月颁布了《劳动集体法》,制定了作业队的章程法规。同年12月,苏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工业中进一步发展劳动组织与劳动刺激的作业队形式并提高其效率》的决议。随后,部长会议采取了相应措施。到1983年底,参加承包作业队的人数占工业工人总数的60%,建筑业中也有32%的工人参加了承包组织。部分作业队作为一个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同企业签订包工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终产品的数量质量取得报酬,节约的工资基金也由作业队支配。90%的作业队作为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实行节约额提成或其它奖励办法,“从微观上看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先进的工业作业队的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可增加5-10%,比建队前减少工时损失1/2。”
  3.进一步扩大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自主权。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关于体制改革的决议虽然也强调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来自上级的干预和限制仍然很多。为此,安德罗波夫指出,现在是到了实际解决扩大联合公司、企业、集体农庄、国营农场自主权的时候了。苏联报刊认为,扩大企业自主权是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1983年7月25日,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工业生产联合公司(企业)在计划和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及加强其他成果所负责任的补充措施》的决议,决定减少给企业下达的计划指标数量,提高合同作用,采用五年固定不变的经济定额,扩大企业在基金使用和物质鼓励方面的权力;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考核,将从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供货期限、完成产品销售额计划以及新产品生产和利润增长等方面进行,工资和物质鼓励基金将取决于生产的最终成果。同时,企业有权独立自主地使用生产发展基金、社会文化设施、住宅建设基金以及一部分科技发展基金。企业行政部门经同工会协商后,有权使用节约下来的工资基金给工作较好的工作人员发放附加工资。所有这一切无疑有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积极性。
  不可否认,安德罗波夫强化劳动纪律、整饬社会秩序以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1983年苏联工业总产值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扭转了多年来增长速度不断下降和完不成计划的状况;农业生产也有发展,农业总产值比1982年增长了5%;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指标有所改善,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了3.5%。此外,职工和庄员的工资和劳动报酬均有较多增长,市场供应也有了明显改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安德罗波夫执政时期,苏联“国内和党内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新事物相当多”。作为一位稳健的政治家,安德罗波夫虽然明白苏联社会亟待变革,但是“他永远不会去搞像戈尔巴乔夫进行的那种搞得一团糟的改革。”他所采取的是“谨慎而量力而行”的革新步骤。通过改革,使专制的国家机器更好地运作并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的生活。”遗憾的是,1984年2月安德罗波夫因肾病不治去世。历史留给他的执政时间太短了。如果他的任期再长一些,也许20世纪末的苏联历史会是另外一种走向,然而历史不能重复。
关键词: 安德罗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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