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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剧中的酒

非我族类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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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
  酒是很多文学作品中必不可少的物什,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提及到各种酒,纵情醉酒狂欢是莎剧中常有的段落。由于酒的特性,它也让莎翁的戏剧魅力十足,它是一种隐喻,它是一种救赎,而且专属于莎翁笔下的正面人物。
  微醺的暖意
  在莎士比亚的剧作里,各式葡萄酒都被提及。甜酒(Malmsey)是丝缎般柔滑细致的白葡萄酒,在16世纪,它被海风从希腊卷入英国。福斯塔夫有着通红的酒糟鼻,这通红就是由甜酒而起。在《理查三世》中,克拉伦斯公爵被其兄理查三世怀疑谋反,理查三世派出刺客捅死公爵,并把公爵溺死在一瓮甜酒中。这甜酒是有浮力的,它将公爵托起,让他在最后一刻体味到仇恨与阴谋带来的凄惶。
  蜂蜜酒(Metheglin)更像是一种补酒。它糅合了葡萄酒的甘香醇厚,蜂蜜的绵甜滋润,丁香的简单清朗和水果的丰盛热烈。这种口感绵密的白葡萄酒总让人齿颊生香。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里,埃文斯指责福斯塔夫喝着蜂蜜酒玩弄女人,而蜂蜜酒和福斯塔夫这个热切的胖子一样,总是给人带来久违的暖意,让我们欢笑,为我们驱散苍茫人生间的种种阴寒。
  雪利酒则存在于莎剧的每个角落中。在莎士比亚的那个时代,雪利酒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它以水的姿态流淌,以火的性格燃烧。雪利酒对酿造的环境要求极为严苛,酿酒者需要踩破葡萄,以便让澄澈的果汁直接流入木桶。由于英国的酒庄难以满足人们对雪利酒的需求,当时贵族所喝之酒,很多都进口于西班牙、法国或希腊。关于这种被莎士比亚形容为“装在瓶子里的西班牙阳光”的白葡萄酒,没有什么比福斯塔夫的形容更为贴切。在《亨利四世》下篇的末尾,叛军包围了皇军,而福斯塔夫从战场上逃走,溜到一边吮起了酒瓶,他终于把他关于雪利酒的种种情绪在最后一刻爆发出来——
  “一杯上好的雪利酒有两重的作用。它升上头脑,把包围在头脑四周的一切愚蠢沉闷混浊的乌烟瘴气一起驱散,使它变得敏悟机灵,才思奋发,充满了活泼热烈而有趣的意象,把这种意象形之唇舌,便是绝妙的辞锋。好雪利酒的第二重作用,就是使血液温暖;一个人的血液本来是冰冷而静止的,他的肝脏显着苍白的颜色,那正是孱弱和怯懦的标记;可是雪利酒会使血液发生热力,使它从内部畅流到全身各处。它会叫一个人的脸上发出光来……所以哈利亲王是勇敢的;因为他从父亲身上遗传来的天生的冷血,像一块瘦瘠不毛的土地一般,已经被他用极大的努力,喝下很好很多的雪利酒,作为灌溉的肥料,把它耕垦过了,所以他才会变得热烈而勇敢。”(朱生豪译,下同)
  在这一刻,福斯塔夫面前的哈尔亲王——这样一个终日流情纵逸的人——历经了和酒鬼福斯塔夫的餐饮之欢,在历史的际遇到来时,在他的时代到来时,终于史诗般地登上了王位,日后人生的变幻无常,也将一点一点在他面前展开。
  福斯塔夫拥有被酒点燃的智慧,经过了甘醪的滋润,他的身上弥漫着一种带着浓烈酒味的魅力,这魅力使他跟庄严肃穆的哈姆雷特一样,在文学史上长存。尽管他曾拖着哈尔亲王昼夜豪饮,抢劫逃账,但他的粗朴爽利仍让他赢得了皇室的喜爱。据说,伊丽莎白女王太过喜爱福斯塔夫,以至于想看一部写他恋爱的剧,莎士比亚就因此写出了《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在《亨利四世》上篇的末尾,福斯塔夫曾发誓他永世不沾酒。然而在下篇最后,他高呼如果他有一千个儿子,他所要教授的首要原则就是,戒绝那些单薄无味的酒,并终生效力于雪利酒。上篇满怀着对告别酗酒的希望结束,下篇却被再次沉溺的绝望盖没。也许福斯塔夫并不需要戒酒,因为那才是他生命中永恒的伴侣,把他的戾气轻轻卷走,赐予他灵魂里的浪漫落魄。
  上好的美酒要佐以香气馥郁的甜点,才能让酒香不断汩汩涌出。各式糖果、蛋糕、蜜饯都在莎剧里轮番登场。《罗密欧和朱丽叶》里的人们吃着杏仁糖(Merchpane),这种由碎杏仁、开心果、糖和馥郁香料组成的甜点能让葡萄酒更加莹润,也更能轻柔地安抚人心。
  比起葡萄酒,啤酒在当时的英国更为常见,毕竟品咂葡萄酒是上层阶级的享受,啤酒才是真正属于百姓的。然而即使在啤酒之间,都存在着贵贱之分。对此,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中阐述得极为明晰——哈尔亲王坦陈他想喝一口淡啤酒(Beer),却遭到了波因斯的阻挠:“一个王子不应该这样自习下流,想起这种淡而无味的贱物。”
  淡啤酒就是我们现在常喝的啤酒,它和麦酒(Ale)在酿造过程上只有细微差别,二者却地位悬殊。淡啤酒中含有大量麦芽汁,口感更苦涩,而麦酒则是一种上层发酵的啤酒,麦芽汁的含量极低。上好的麦酒能糅合月桂果实、鸢尾草和荜拨的幽馨,抚慰每一个隐泣的人。在伊丽莎白时代,从平民到女王,每个的家中几乎都会留出一片酿造麦酒之地。莎士比亚是喜欢麦酒的。据说,他的父亲在1556年就被任命为Startford镇的品酒师,监察酿酒所用的麦芽质量,协助规范麦酒的价格。1577年的调查显示,当时英国的土地上,存在着近1.9万家麦酒店。在《冬天的故事》里,街头流氓奥托里古斯称麦酒为帝王的享受,而《维洛那二绅士》中的配角们更曾这样谈论起女人的优点:
  “第二条,她会酿上好的麦酒。”
  “所以有那么一句古话,‘你酿得好麦酒,上帝保佑你’。”
  这种撞击着味蕾又温暖着生命的液体,的确是一种恩赐。如果有什么能点燃我们丰沛的生命,那就是这一杯杯的馥郁了。
  永无止境的悲哀
  莎剧里遍布着跟酒有关的场景,酒不仅被用作隐喻,更是那整个时代的象征——它在英国有着深刻的弥漫性。正如《奥赛罗》中伊阿古对凯西奥所说:“英国人的酒量才厉害呢;什么丹麦人、德国人、大肚子的荷兰人——酒来!——比起英国人来都算不了什么……他会不动声色地把丹麦人灌得烂醉如泥,面不流汗地把德国人灌得不省人事,还没有倒满下一杯,那荷兰人已经呕吐狼藉了。”然而莎士比亚关乎酒的态度确实是矛盾的:音高弦易断。堂皇繁复的撰食是何等的狂欢,万物化为一片无形无色之后,剩下的又是何等的悲哀。在《第十二夜》里,奥利维娅问小丑“醉汉像个什么东西”,他回答说:“像个溺死鬼,像个傻瓜,又像个疯子。多喝了一口就会把他变成个傻瓜;再喝一口就发了疯;喝了第三口就把他溺死了。”
  大量被酒香浸润的庆典存在于莎剧中,然而大多庆典都不是为了渲染鼎沸人声,相反,这些碰杯是垂死前犹有的一搏,昭示着正在逼近的危险:阴谋和苦难粉墨登场,我们要迎来暗无天日的时代。
  酒总混杂着黑暗与欲望——《哈姆雷特》里的酒即是死亡:在一场浮光掠影的最后,一杯毒酒结束了一切繁华。即使在《麦克白》和《暴风雨》最有趣的场景中,酒也灌入了冤屈与悼亡。门房在门外打趣“酒挑起情欲,又把它压下去”,麦克白在门内洗去双手上的罪恶。斯丹法诺和特林鸠罗在抱着酒桶痛饮时策划谋杀。每部剧几乎都会提到酒,但很多时候,它带来的都是不祥。
  酒与人性中的罪恶总纠缠在一起,而莎士比亚执念于描写这样的纠缠。最能体现酒带来的灾祸与悲哀的,大抵是《麦克白》,它的情节发展之迅速,让人想起奔涌的河流,而酒,就是使这大河激荡的狂风。在一开始,麦克白邀请国王赴宴,不明就里的国王甚至感激于麦克白的功绩和盛情。他被灌醉,他的侍卫被灌醉——暗杀开始了。倘若他们的理性未被美酒盖没,悲剧犹且不会这样烈烈燃烧起来。第二个醉酒场景出现在麦克白举办的庆典上,此时,国王已被暗杀,国王的心腹班柯也被麦克白派人刺死。在一片觥筹交错之间,麦克白忽然抽离于酒宴,对着别人都看不见的存在大呼小叫,全然表现出了真实的自己——他看见了班柯的鬼魂。心神落定后,麦克白把一切值得怀疑的东西都推脱到醉酒上,以让惧骇的众人安心。他对着宴席举杯:“不要对我惊诧,我的最尊贵的朋友们;我有一种怪病,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那是不足为奇的。给我拿些酒来,倒得满满的。我为今天在座众人的快乐,还要为我们亲爱的缺席的朋友班柯尽此一杯;要是他也在这儿就好了!来,为大家、为他,请干杯,请各位为大家的健康干一杯。”就这样,麦克白撇清了自己谋杀的嫌疑。
  在《麦克白》里,酒、权力和女人被捆绑在了一起,它们有着共同的特点——在诱魅的同时保持端庄,蛊惑着人心。整部悲剧始于摄人魂魄的三个女巫,她们含糊不清的语言,使麦克白一步步走向癫狂。麦克白夫人的一顿痛饮则给了他行刺的勇气:“酒把他们醉倒了,却提起了我的勇气;浇熄了他们的馋焰,却燃起了我心头的烈火。”她不断催促麦克白刺死国王,而那时,只有男人才可以亲历血刃。麦克白夫人全程策划了谋杀,就已经涉足了男人世界中最黑暗的部分,她甚至能“在婴孩看着我的脸微笑的时候,从他的柔软的嫩嘴里摘下我的乳头,把它的脑袋砸碎”。她和女巫一样,蕴蓄了无限的罪恶,从蹂躏与折磨中,汲取最大的快乐。
  点燃于酒所带来的邪恶与阴冷,《麦克白》成为永不泯灭的一出经典。麦克白是典型的悲剧人物——他是如此躁郁的存在。他的孤独、他的犹豫不决还有他狂暴时面部的扭曲,都让我们明白,他注定走向惨烈的结束,而不甘心的死亡就是他最好的结局。他壮丽而长存,他就是史诗性的英雄。他坠落的过程,就是整部戏剧的灵魂所在。
  莎士比亚无数次地提及酒和人性中永恒的悲伤,而《奥赛罗》就是悲伤的。副将凯西奥的酗酒是他最大的弱点,也是整部《奥赛罗》的中心。在伊阿古的怂恿下,他终于没有抵挡住诱惑,一头溺进酒中,在这一刻,他的荣耀,他即将被玷污的光芒,被一杯杯地盖没。醉了的凯西奥被伊阿古随心所欲地操控,进而被卷入了噩梦一样的混乱,这混乱是排山倒海之势,标志着整部悲剧的真正开始。凯西奥陷落于难以名状的自责与痛苦中,在云水激荡时,对酒这样的罪恶之物发出了最痛切的控诉——
  “上帝啊!人们居然会把一个仇敌放进自己的嘴里,让它偷去他们的头脑!我们居然会在欢天喜地之中,把自己变成了畜生……啊,你空虚缥缈的旨酒的精灵,要是你还没有一个名字,让我们叫你做魔鬼吧!”
  没有比这更有力量的戒酒誓言了。
  我们在莎剧中看到一种力量——一位英雄可以在几杯酒下肚后,无可挽回地走向癫狂;一群黎庶可以聚首在酒馆,陷入一场无意识的集体狂欢;一个王朝可以历经百般繁华,又在倏忽间被握作齑粉。这是一种彻底的力量,驱使着生命。这就是命运的力量。
  亘古不变的瘾与救赎
  莎士比亚全然了解小酒馆带来的快乐。那里有本·琼森,也有最令人快乐的诗人间的谈话。在那个地下世界里,所有人都坠入了一场狂欢。那些贫穷的人在酒的浸泡中,把自己放逐于空虚的快乐。《驯悍记》序幕里的斯赖生来贫苦,不断转换着低贱的工作,他把所有的钱砸入一杯又一杯的啤酒中,寻找着逃避之所。在最艰难的岁月,他甚至无法还上自己欠下的酒钱。路过的公爵趁他醉倒,设计让斯赖以为自己是一位贵族,更为斯赖端上葡萄酒。看着葡萄酒,斯赖说:“我从来不曾喝过什么白葡萄酒黑葡萄酒;你们倘要给我吃蜜饯果子,还是切两片干牛肉来吧。不要问我爱穿什么,我没有衣衫,只有一个光光的背;我没有鞋子,只有两条赤裸裸的腿;我的一双脚上难得有穿鞋子的时候,就是穿起鞋子来,我的脚趾也会露到外面来的。”
  这一段话让我们看见伊丽莎白时代的底层生活。在贫困、饥饿和疾病中,人们的生活和心一样,支离破碎,唯有酒可以使斯赖逃避一切。无数的苦闷——人间的冷暖,命运的无端,在倏忽间降临的死亡——构成了那个年代的生活。而酒是一针麻醉,直扎人的心脏。
  斯赖的转变就是一种警鸣,他的一生,就是整个时代所有受压迫的人的一生。酒不仅抚慰人——它改变人。在剧的开始,他一直以粗俗的语言谩骂着身边的人,然而当他所躺的地面变成了柔软的床,当他早已习惯的啤酒变成了葡萄酒,他的用词也变得考究起来,他自视是贵族了。然而斯赖的转变不过是一个飘浮的梦,从他被打扮成贵族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明白,他不过是供公爵享用的一个笑话:公爵称他为“一头猪”。酒注定是阶级的象征,它是麻药,也是一种治愈,它是所有苦难和幸福的来源。
  习惯性的酗酒会带来失眠,抑郁,狂躁,情绪幼稚,还有难以名状的疾病。失眠的苦痛,非常人所能明悉。在十四行诗里,辗转难眠的人的心和缱绻夜色一样,漆黑一片。在这一刻,只有孤独才是真实的。酗酒带来的情绪化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也得到了体现,十四行诗中奔涌着大悲大喜之河。哈姆雷特压抑而焦躁,罗密欧在陷入抑郁的下一秒就会重归狂喜。悲剧性的极端情绪摇摆着莎剧里的人物,让他们失控,让他们走向癫狂,让他们陷落于永无止境的悲伤。而这就是美。这也是戏剧之美的全部来源——戏剧和醉酒一样,本身就是一种狂欢。
  浓重的忧愁从酒杯中氤氲而起,莎剧中落魄的人们一杯杯地把自己灌醉,继而陷入永无止境的忧伤。莎士比亚不断地提到忧伤(Melancholy),他本身就是熟悉忧伤的。他的语言疯狂而强烈,隐喻狂躁地从他的笔下喷涌而出,轻快又飞扬。他的创作几乎是白热化的状态——气魄和热情在自我陶醉中喷薄开来——这便是醉酒的状态。
  在《哈姆雷特》里,哈姆雷特反复思索着他叔叔人性里长存的缺点,而这缺点影响了整个丹麦:“王上今晚大宴群臣,作通宵的醉舞;每次他喝下了一杯葡萄美酒,铜鼓和喇叭便吹打起来,欢祝万寿……可是我虽然从小就熟习这种风俗,我却以为把它破坏了倒比遵守它还体面些。这一种酗酒纵乐的风俗,使我们在东西各国受到许多非议;他们称我们为酒徒醉汉,将下流的污名加在我们头上,使我们各项伟大的成就都因此而大为减色。”他所指责的不是克劳狄斯,而是像疾病一样蔓延于整个国度的酗酒。哈姆雷特认为,酗酒的倾向无法悔改,正如人的堕落无法逆转。他不断地寻找借口,以给克劳狄斯免罪,以宽恕自己的犹豫和软弱:“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性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令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种缺点的烙印——天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这又引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社会应该同情这些被酗酒折磨着的人吗?这是一种人性本身里的缺憾吗?又或者,我们该怪罪一个人无法改变的弱点吗?他们有没有能力去弥补这样的缺陷,有没有可能赎掉自己所背负的罪恶?
  我们无法明白,喝酒是不是一种难以摆脱的罪恶,但我们知道,莎剧中极少有握着酒瓶的反派,而那些醉倒的,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这是一种上瘾的魅力,他们抛开理性,投向彻底疯狂的怀抱,带着一派烂漫的洒脱劲头,游走于泼金洒银的天地间。他们超越了文学史上的一切人物,带我们进入人生的最深处。尽管他们的贪杯激怒着我们——我们为他们失去控制的生命而温柔地揪心——但我们爱他们。我们爱福斯塔夫,我们爱麦克白,我们爱凯西奥,我们爱哈尔。我们爱莎士比亚。我们崇拜着他们的天才,又悲恸于他们悲剧性的命运。不沾酒的人固然伟大,但这些微醺的英雄——他们永远值得我们热爱。
  本文原载于《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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