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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称之为“汉代豪民” 汉代豪民如何形成?

山南慕北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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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汉初,豪民为结党营私,扩大势力范围。对这些遍布全国的“土豪劣绅”,不仅庶民百姓畏之如虎,乡官里吏避之不及,就是州郡长吏也惧其三分。
  汉代豪民
  豪民在两汉书中或称豪富民、豪强、豪右、豪大家、大姓、著姓、强宗等,后避唐讳亦称豪人。豪民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伴随封建私有制经济的不断深化而形成的一个新生社会阶层。其本质特征有三:一是“无寻尺之禄”,即不享有赋税徭役优免特权的非身份地主。二是家资巨万,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即“庶人之富者”,是一些生财有方,善于在各种经济领域发财致富,“以利相欺”的惟利之徒。
  汉代豪民如何形成
  前代贵族后裔前代贵族后裔延续到两汉,且在史书中留下笔墨的,以六国贵族最具代表性。六国贵族虽经秦代的铁血镇压和秦末农民起义的冲击,传统势力受到极大摧残,但在汉初宽松的政治、经济氛围下,一些支脉疏属又转而从事工商,变成商贾豪民。正如司马迁所云:“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田啬、田兰,韦家栗氏,安陵、杜杜氏,亦巨万。”诸田当然就是齐地迁至关中的齐国旧贵族。这类豪民经武帝打击曾一度破败,但宣元以后又死灰复燃,且在经营方式上转向综合发展的道路。作为东汉田庄经济典型素材的南阳樊氏,因与刘秀的特殊关系在政治上曾大放光彩,但考其家世,却是由前代旧贵族转变而来的乡里豪民,按《中常侍樊安碑》:樊氏出于周宣王时佐命功臣仲山父,“食采于樊,子孙氏焉”。这个谱系可信程度并不高,但依《左传·定公四年》、《国语·周语上》、《续汉书·郡国·河内郡》及刘昭注等史书的记载,樊氏乃殷周大姓,南阳樊氏追认仲山父为其先祖,范晔对此并不怀疑,说明樊氏确实出自前代贵族。奉职三朝、位极三公的第五伦,“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第五伦在两汉之际率宗族闾里筑营壁自守,“铜马、赤眉之属前后数十辈,皆不能下”。宗族势力的强大,由此可见一斑。他不仅营理田业,还到太原、上党一带贩盐,是典型的豪民身份。
  农工商贾畜长这是在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滋润和放宽工商业禁令的驱动下,“至力农畜,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的新生代,也是一个不断产生、消长不定的社会群体。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列举了不同行业——农、林、牧、副、渔——的佼佼者,认为“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此外,还有大冶铁家蜀卓氏、程郑、宛孔氏、曹邴氏,大盐商刁间,畜长桥姚、卜式,大商贾师史等。这些农工商贾畜长皆家赀巨万,“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武帝“告缗”之后,这类豪民也一度消沉,靠盐、铁等特殊商品产销致富的渠道亦被堵死,但在经常性的商品交易中发达的商贾豪民不久又重新抬头,元、成间“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萭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嗣后,杜陵樊嘉,茂陵挚纲,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孙大卿等并“为天下高赀”。
  豪杰并兼之家是伴随土地私有制程度的加深而以营农为主的豪民,大致由罢官之家和乡里豪民构成,在职官吏“豪猾并兼”不在论列。在以人治为基本特征的封建社会,为官一方,岂止十万雪花银,更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为此,很多罢官之家及官僚族属或逐商贾之利,或兼并役使,族势声望决不亚于工商之豪。如平通侯、中郎将杨恽“既失爵位,家居治产业”,自称“恽幸有余禄,方籴贱贩贵,逐什一之利”。但因商贾乃“下流之人,众毁所归”,故有身份地位的士人尽管赋闲乡里,受社会舆论的掣肘亦不轻易为之,按他们的理财观念,兼并役使方为正途。如内史宁成脱罪后,“乃贳貣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燕相灌夫免官居家,“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颍川”。
  豪杰是一个内涵较广的概念,可从智谋、勇武义项定义,如《淮南子·泰族训》说:“故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杰。”它更多应用于战乱或社会秩序不稳的年代,政局平稳之时也往往沿用,既可指称官贵,亦可指称游侠、豪民。如黄霸“以豪杰役使徙云陵”,师古注云:“身为豪杰而役使乡里人也。”李善注两汉奉行的“三选七迁”,“谓徙吏二千石及高赀富人及豪杰并兼之家于诸陵”。这类豪杰无疑指豪侠并兼之家,而当秦末、莽末,天下丧乱,史书中连篇累牍的所谓“豪杰”则相对宽泛。
  总之,豪民是一个包容极广的社会阶层,我们为行文需要虽然可以从来源上权作分类,但实际中其身份相当复杂。大体来说,汉初至武帝“告缗”,是汉代豪民的形成期,这一时期的豪民以工虞商贾最为活跃,在致富类型上具有单一经营的特点,兼并土地、购置地产的现象还不普遍。“告缗”以后,商贾豪民沉寂了很长时间,元、成以后商贾豪民又重新崛起,并在社会上兴风作浪,但盐铁巨富、子钱家在历史上消失了。值得注意的一个新动向是:经武帝的严厉打击,新兴的各类豪民在投资理念上发生逆转,“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致富守产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土地兼并问题日趋严重。而且,豪民地主在经营方式上不断走上综合发展的道路,田庄成为豪民经营地产的主导形式,东汉时期尤甚,这就使豪民在类型上的相对分野变得更加模糊。
  豪民拥有雄厚的财力,必然会对社会施加影响,或兼并役使,或插手吏职,甚者起兵反叛、割据一方。但从总体上看,在王朝政治相对清平的条件下,豪民的影响还主要局限在地方,特别是乡里。
关键词: 豪民 汉朝 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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