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世界历史 > 晋朝历史 > 晋代中枢机构“三省”已初形成 “录公”独揽大权

晋代中枢机构“三省”已初形成 “录公”独揽大权

浅草 2016-02-19
\

三省六部制
  本文摘自:《广州日报》2011年1月27日B5版,原题:《“录公”独揽大权》
  晋代中央官最高品级为丞相或相国,但晋初不置此官,惠帝以后因人而设。“八王之乱”时赵王司马伦、梁王司马彤、成都王司马颖、南阳王司马保等均自称相国。东晋初年,王敦、王导任丞相,以后桓温亦加丞相,桓玄自为丞相。
  中央高官还有“八公”、“九卿”。“八公”是太宰(即太师,避司马师之讳而改)、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九卿”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晋代中枢机构“三省”已逐渐形成。尚书省组织比汉魏严密,有以太傅录尚书事的官职,大权独揽,称“录公”。另设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六曹(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尚书,当时以令、仆及六曹尚书合称“八座”。东晋设五曹(吏、祠、五兵、左民、度支)尚书,当时各曹尚书的职责已大体相当于后世的吏、礼、兵、户、工部尚书。
  中书省沿用魏制,设中书监、中书令,掌诏敕等事。又设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其职权是“尽规献纳,纠正违阙”,又设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给事中等官。
  晋代地方官制仍为州、郡、县三级。州设刺史,下有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等官,另用重臣充任刺史,常加以都督某州军事之号,有都督数州者。加都督军事的刺史,还加使持节、持节、假节等号,三者权力大小不同。州刺史如不领兵者称为单车刺史。郡设太守,下有主簿、主记室、功曹等官。县设令或长及主簿等官。晋代民族关系复杂,故多设武官统治边地各部族,如设护羌、夷、蛮等校尉,护匈奴、戎、越等中郎将。
  为防止州、郡拥兵自重,晋武帝司马炎废去州、郡之兵,分封诸王,让他们掌握军队。西晋封王最多,王国分为三等:平原、汝南、琅邪、扶风、齐为大国,设三军,有兵五千人;梁、赵、乐安、燕、安平、义阳为次国,设二军,有兵三千人;其余为小国,设一军,有兵一千一百人。晋武帝让诸王统领军队,本意是防止地方政权割据,巩固中央政权。但晋武帝死后,诸王仗着手中有兵权,操纵中枢大权,使皇帝成为傀儡。由于诸王争权,最终酿成“八王之乱”,西晋王朝奄奄一息,遂被匈奴刘氏所灭。
  司马睿南迁建立东晋王朝后,先后在南方各地设立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南迁的中原士族,这些侨置州郡仍沿用北方州郡之名,上加“南”字以示区别,如南徐州、南衮州等。
关键词: 晋代 三省六部制

日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