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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基本经济和财政制度——户调式制度颁布

浅草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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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
  晋灭吴后统一中国。晋太康元年(280),晋颁布国家的基本经济、财政制度--户调式。晋武帝颁布户调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分土地,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的税收和徭役征发,户调式制度的实施增强了西晋国力。加剧了整个社会的贵族化倾向。
  户调式包括占田制、课田制、户调式、限田制以及荫亲荫客制等。所谓“占田”,就是国家准许农民有权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正丁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所谓“课田”,讲的是督课耕田之意,国家按课田数征收田租,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次丁女及老小不课,每亩课田租米八升。晋颁行户调式:丁男之户,每年输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减半。晋朝颁行限田制,规定官员一品可占田地十五顷,以下每低一品减田五顷。晋朝颁行荫亲荫客制,规定除官员不课田,不缴户调外,可按官位高低,荫其亲戚,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户调式制度的实施,是晋代独具的一个特色,晋武帝司马炎通过制定这些措施增强了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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