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政府的行政区划如何
山南慕北 2016-03-09
西晋行政区划
州郡
州以下为郡﹑王国。太康中,司州领十二郡国﹑豫州十﹑兖州八﹑青州七﹑徐州七﹑冀州十三﹑幽州七﹑平州五﹑并州六﹑雍州七﹑凉州八﹑秦州六﹑益州八﹑梁州八﹑宁州四﹑荆州二十二﹑扬州十八﹑交州七﹑广州十,共有郡国一百七十三。郡国中,仍吴所置二十五,仍蜀所置十二,仍魏所置十七,仍汉旧九十六,新置二十三。郡置太守。王国为皇子或皇族封地,地位同郡;国置相,后改为内史,由朝廷任命,性质同太守。
王国
西晋因曹魏诸王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以致孤立而亡,故在265~274年(泰始)初大封同姓诸王。但诸王大都留於京师或出任都督,并不至所封之国。277年(咸宁三年)始遣诸王赴国,以平原(治平原,今山东平原南)﹑汝南(治新息,今河南息县)﹑琅邪(治开阳,今山东临沂北)﹑扶风(治眉县,今陕西眉县东北)﹑齐(治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为大国,梁(治睢阳,今河南商丘)﹑赵(治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乐安(治高菀,今山东邹平东北)﹑燕(治蓟县,今北京西南)﹑安平(治信都,今河北冀县)﹑义阳(治新野,今河南新野)为次国,其馀为小国,分别规定所封户数﹑领军人数等,实际上未全部实行,诸王仍仅食租税,王国官并不掌握地方政权,“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西晋诸王拥有的很大权力,主要不是源于所辖王国,而是来自领兵出镇地方。
县
郡﹑王国以下为县。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另有公国﹑侯国,地位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