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男子服饰 民国男子穿什么
山南慕北 2015-11-06
民国男子服饰
民国时期的成衣业,是个体手工经营的一个行业,俗叫“做衣裳”、“衣裳师傅”、“衣裳店”。除这种小店外,妇女的衣服,往往是家庭能手妇女的副业,尤其富有人家的嫁妆,多是向她们定做的。
全镇开设的成衣店,先后有四、五十家,多分布在宫下、鉴前、楼下、保尾等地的小街大巷。在民国初期,规模较大的,有王祥泉、建亚等家。至20世纪30年代,又有福州人开设的华新、益海、华兴等家,他们多是以自己的名字为招牌的。
开设成衣店的,自己都是会剪裁的,规模较大的,还雇有帮手(俗称“半师傅”)和带有学徒,故一般多为三、四人;还有单人店、夫妻店的。(所谓“半师傅”,一般是指没有负责剪裁的,只是做一些缝纫而已。他们的待遇:每月工资,多的为银元七、八元,少的为三、四元。其伙食是由店主供应的。)
成衣店所裁缝的衣服,大都以“本地衫”和“中山装”为主,每套衣服的加工费为银元三、四角。老人死者的寿衣(俗叫“老衣”),其加工费高一些。福州人所开的成衣店,有洋服部制作西装。
当时,一年中,只有逢年过节、或冬季、或喜庆之时,才是旺季;其余都是淡季。造成淡季的主要原因:一、群众所穿的衣服,大多是由自己裁缝的,是半自给自足社会生活的写照;二、莆阳民风淳朴节俭,大多数群众的生活都很贫困,所穿的衣服,往往是“缝缝补补又一年”;三、富家婚娶嫁妆,大多是请师傅到家里裁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