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世界历史 > 近代历史 > 民国时期租房流行男女混住

民国时期租房流行男女混住

山南慕北 2015-11-20
民国时期的上海

民国时期的上海
  民国上海小偷很多,绑匪很多,“白相人”很多。尤其是绑匪,逃兵改行,持有武器,碰上警察拿人,动辄开枪拒捕。
  为了避免把房子租给绑匪或者别的犯罪分子,上海的房东或者二房东往外租房,几乎都要问来人一句话:“有家眷没有?”因为在他们心目中,单身男人可能是小偷,单身女人可能是暗娼,几个彪形大汉在一块儿住那就一定是绑匪,只有两口子一块儿住的才让人放心。可是去上海打拼的年轻人大多没有结婚,即使结婚了也不敢带家眷(怕养不起),所以他们也就很难租到房子。为了租房,大家只好拼租,男房客找女房客合租,女房客找男房客合租,这是旧上海一大奇观。
  如果实在不愿意找异性合租,也有变通办法,那就是找人做担保。担保有两种方式,一是出一些钱,让上海店铺做担保;一是通过房地产代理公司租房,由这些公司做担保。
  靠担保来租房的现象不止在上海通行,在民国苏州也很常见。现在日本京都大学图书馆藏有一份民国十二年的租房合同,一个名叫陈金大的外地人去苏州租房,合同上分明写着“央中保人朱阿根”,这个朱阿根是开瓷器店的老板。店老板做保人,房东最放心,万一房客欠租,或者犯了什么罪,自有店铺做赔。在民国江南一带,这种担保称为“铺保”。问题是不管找谁担保,都得付给人家一笔报酬,所以大多数房客还是倾向于找异性合租,冒充两口子糊弄房东。
  民国诸大城市当中,只有北京房多人少,房东不敢拿大,不敢采用非有家眷不租的变态规矩。但是很多人在北京租房的时候还是要选择合租,因为北京治安更差,匪徒敢青天白日入室抢劫,一个人住一所房子是很危险的,身为男青年,可以不找女生合租,可是一定要找一彪形大汉合租。
关键词: 民国 租房 上海

日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