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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原借款为何条件优厚:日方借款的的目的有哪些

非我族类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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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原借款尽管一直被后世指摘为卖国,但实际上,和民国时期历届“革命”抑或“反动”政府所借外债相比,这笔借款可以说是中国近代条件最优厚的外债。那么,日方为何会提出如此优厚的借款呢?实际上,日方是为了确保自己在中国的经济政治利益。
  1、日方借款,其经济目的,在于“确保在华之经济优势”
  西原借款是日本以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名义,于1917至1918年间秘密或半公开8次借给段祺瑞政府款项的总称。这些借款总额为1.45亿日元,由当时日本首相寺内正毅的特派代表、段祺瑞的日本顾问西原龟山经手办理,故称西原借款。
  该项借款,就北洋政府而言,实乃维系中央政权之必需。自辛亥革命以来,由袁世凯时代始,民国中央政权之维系,即始终不能脱离外债的支援。远者,如孙文南京临时政府无力供养“革命军队”,袁世凯接盘后,亦只能向四国银行团借款;该项借款,虽被后世指责为“卖国”,但就当日情势而论,无此项借款,民国即无从诞生,南北势必碎裂。西原借款之情势,与之大同小异。段祺瑞政府上台之前,中国、交通两大中央银行为支持洪宪帝制而不惜牺牲储户,宣布停兑,国家财政实已濒临崩溃;各省应解之款,则全为督军扣留;旧国内公债尚未整理,政府信用丧尽,新公债无人认购;借外债,又受五国银行团约束,缓不济急,且债信不好,不易磋商。日方主动提议“西原借款”,实如雪中送炭。
  就日方而言,该项借款之促成,与日本民间学者西原龟三关系极大。西原素以知华闻名,而以亲华为其一贯政治立场。1916年西原第一次访华,其感受是:“日本在中国的经济地位甚为微弱,据闻比利时的在华投资已达八亿以上,而我国尚不满五千万元(东三省除外)。以目前之现状观之,日本之所谓在华经济势力,实尚未达最起码之条件”;“就目前的日中关系看来,两国之间连一个小小的经济基础都没有。恰如建筑房屋必先打好地基一样,目前首先打下一个经济基础,实为当务之急。”至于如何打下日本在华的经济基础,西原氏的提议是:“日本之财力远不如欧美各国雄厚,以此薄弱之财力,与欧美各国角逐,确保在华之经济优势,其唯一途径,实为日华货币之并用流通并辅以王道主义之贯彻实行。若此举得以实现,则日本之在华经济势力当可自然发展,以至百世不衰。”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借款,帮助中国整顿即将崩溃的金融、财政体系,改革中国币制,逐步实现“日中货币混合”,“使中国国民开发其国土,享受其实惠,同时与振兴帝国工业契合一致,使日华成为一体,谋求自给自足之道,经济上、国防上如胶似漆地结盟”。此策实不过效仿英人投资北美之故智。
  2、日方借款,其政治目的,在于主动示好,以求改善中日关系
  上述系日方提供西原借款时在经济层面的考虑,此外尚有政治层面的目的,即改善当时中日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寺内内阁前任大隈内阁惯于以武力入侵、外交恫吓等手段对待中国,招致中国民众对日相当反感,尤其是在二十一条之后,中国民间对日恶感陡增,尤其是中国上层人士,对日恶感尤甚,连亲日派人物曹汝霖、张作霖等,莫不对日表现出强烈的敌意和警惕。西原氏访华期间,对此深有体会。曹汝霖在借款商谈过程中,曾“突然改变声色”,质问西原氏:
  “寺内内阁所标榜的中日亲善,远东持久和平的宗旨和纲领我已充分了解,并认为是十分良好的。但是,这些想法倘若不能如愿以偿,是否还准备了第二套政策呢?”“寺内首相的第二种政策是吞并东三省吧?!”
  西原氏当时感觉“曹氏的话好象不是说出的,而是喷出的。”不由感叹道:“由此可见:日本对华的那些不义行为,究竟是怎样地刺激了中国人的神经,刺伤了他们的感情,加深了他们对日本的猜疑心。及今思之,犹觉不寒而栗。”张勋曾竭力反对中日合作,认为“中国与日本合作,犹如与虎同眠。目前日本虽然戴着一个假面具,但不久就会无疑抛除假面,露出它那豺狼的本性。”西原氏亦不得不承认:“从张勋本人的立场及日本过去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的这种看法,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3、基于上述目的,西原借款所开具的条件相当优厚
  因西原氏与寺内内阁在对华政策上有上述转变之考虑,故而与民国时期历届“革命”抑或“反动”政府所借外债相比,西原借款所开具的条件最为优厚。西原氏曾明确建议寺内内阁:“对华借款避免过去那种以获取权利为主、赤裸裸地强迫中国接受的态度。先以稳妥的条件提供贷款,在增进邦交亲善的同时,采取促其主动向我提供有力的权益的手段。”,故而,当时中国政府一切所借外债,均附有手续费,独西原借款“自始至终没有手续费,参与此次借款的人谁也不得要求手续费,也不给与任何佣金。”在受日本政府之托前往中国劝告段祺瑞政府对德宣战之前,西原氏还曾建议日本当局:“只要政府能改变过去那种似是而非,自欺欺人的日中亲善关系,诚心诚意地和中国携手合作,本人亦愿欣然前往。但日本必须努力对中国付出最大的善意与支持”,随即提出如下条件:(一)归还约二亿日元的庚子赔款。(二)怂恿列强承认中国提高关税。对此,中国停止征收扰民病商的厘金税和阻碍产业发达的其他苛捐杂税以及棉花,羊毛、铁等项物资的输出税。(三)废除治外法权和租借地。(四)提供约三千万日元的援助,以为参战和建军之用。”
  当时的财政部官员周叔廉也承认:日方“对借款的条件并没有十分苛求,对于押品尤为空泛,铁路垫款则铁路并没有进行兴建,其他押品只在借约上空言指定,并没有实行接管。”有意思的是,西原借款在日后国民党的“革命语境”里被指责为“卖国”、“以投资手段使中国殖民化”;而在日本国内,该借款亦同样蒙受“卖国”之指责,恰如王芸生所言:“自另一种意义言,亦可谓彼等之卖国。盖以二亿巨资,一无切实之抵押,二无高息回扣,结果强半流为无着落之滥债,无怪寺内、胜田诸人受其国人之攻击也”。这种尴尬,恰恰说明该项借款条件之优越,已不免引起日本国内部分人士的极度不满。
关键词: 西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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