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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农业:土地开垦面积与前三千年相当

山南慕北 2015-11-13
清朝农业

清朝农业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对农业生产来说,第一步即开垦土地,舍此而无其他。至于灌溉、施肥,以至复种、种植经济作物,……那还是以后的事。
  明代中国耕地面积--从官方统计数字来看,--已有七亿多亩,到民国初年,达到十四亿亩。仍按官方统计口径来看,其间约七亿亩是为清代开辟,占据一半。易言之,清朝三百年土地开垦,与以前三千年所垦约略相当,这当然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从其他各方面史料也可印证,清代出现了“全域性开垦”,参见王业键的研究。其浪头及于历史上从未开辟的深山老林、生荒地土,其中最著名的新开发地区有西南、中南及东北等地,相对于明代经济重心偏重于东南运河一线,已形成极大的反差。
  经过清初“恢复时期”的持续开垦,到雍正年间,中国造报耕地数字达到9亿亩。它并不可能突然中止,而势须向前滚动,尽管速率要降低许多。因此,估计民国初年十四亿亩耕地中,可能有十二亿亩是为乾隆年间已经开垦。
  但是,清朝垦政却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并非像历朝历代那样,一味重视开垦。一方面,土地开辟支持了清代经济发展的很大部分,参见珀金斯的研究。另一方面,开垦政策却发生了“适时的”转变。它的完成,正是在乾隆初年。
  清初最重开垦,有利即有弊。不管出于个人还是其他方面的什么原因,圣祖皇帝自康熙二十年代即不欲“搜剔”,继之提出了“内地实无闲处”,“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的说法。
  但是土地开垦毕竟是传统方法中最有成效的一个,并为历朝“恢复时期”屡试不爽;行政作风上,雍正皇帝又改“宽舒”为“严核”,因此重新强调土地开垦,史称:“雍正间督各省开垦,颇用以厉民”。引致朝野不满。
关键词: 清朝 农业 乾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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