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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嘉定和议

山南慕北 2015-10-29
嘉定和议

嘉定和议
  1206年五月,宋分道进兵,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军大败。金人要求惩办战争祸首,主和派礼部侍郎史弥远等竟杀死韩侂胄,函其首送给金人。1208年(嘉定元年),双方重定和约,史称“嘉定和议”。
  1206年,韩侂胄为了立功来保持相位,便轻率出兵北伐金,结果溃败。主和派杨皇后杀韩侂胄请和,1208年订立屈辱的嘉定和议。和议内容是上国书称金主为伯父,岁币银绢各三十万 ,又以三百万缗钱赎回淮、陕两地。嘉定和议后,双方大致维持和平六七年。这三次议和都是以屈辱买平安,三个“和议”不仅仅是把民脂民膏进贡给别人,而且是既丧失国格又丧失人格,可谓中国历史上并列第一的耻辱文章。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
  其二,增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
  其三,疆界与绍兴时相同(金放弃新占领的大散关、濠州等地)。
  南宋另给金军犒军银(赔款)三百万两。此时,蒙古势力已在北方兴起,并不断南下攻战,而金和南宋则渐次衰落下去。这次和议是南宋对金另外一次的屈辱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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