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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武器、马政及军需供给制度介绍

山南慕北 2015-10-10
大唐陌刀

大唐陌刀
  武器
  兵器大多由官府作坊制造、中央设军器监,辖甲坊署,从事甲胄、筋角的生产;弯坊署掌矛头、弓矢、排管、刃族的制作。乾元元年(758),改军器监为军器使,由宦官担任。地方州府亦设置作坊制造兵甲。河中的弓,浙西的弩,安定的甲,都是比较有名的。根据步兵、骑兵实战及朝廷仪仗的需要,弓、驾、箭、刀等都分成许多种类和不同形制。每件重要兵器要刻上工匠姓名、制造年月,以备检查。由中央卫尉卿与地方政府所属武库分别保管,奉皇帝救命才予以调发。
  马政
  唐朝骑兵庞大,马政地位重要。中央设太仆寺主管,在陇右及其他地区设置国家牧监(养马场),具体负责战马的牧养、管理与供给。监分上、中、下三等,有马5000匹为上监,3000匹以上为中监,不足3000匹为下监。各监置牧监一人,副监一或二人。此后,又相继置陇右诸监牧使、群牧都使、闲厩使等,统领各地牧监。为加强管理,朝廷对马匹的繁殖、死耗、烙印、奖惩等,都有具体现定。每年秋天登记马籍,区分良马、驾马,定期上送殿中省尚乘局、各级官府及军队使用。遇有大的战事,还随时向民间征发马匹。安史乱后,由宦官充当的内飞龙使控制全国监牧人权。但由于陇右地区被吐蕃占领,牧监全部丧失,政府主要以高价购买回鹘马以供军需。
  军需供给
  唐朝军需供给有两种情况:一是前期的府兵和兵募,服役和番上期间,实行衣粮和部分武器自备的制度,出征作战才由官府全部供给,所以军费开支有限。二是中后期即府兵制破坏以后,骑、神策禁军、藩镇兵、边防军等,武器、衣粮皆由官府供给,全国军队百余万人,军费开支大增。掌管全国军费筹措和开支的是尚书省户部度支即中,各沿边车、镇则设支度使承办。为及时将军需衣粮送到军队,官府在长安、洛阳以及靠近运河沿线城镇建立仓库,储存粮、绢,以便就近供应。战时则随时设置粮料使、军粮使、供军院使等,绢,以便就近供应。战时则随时设置粮料使、军粮使、供军院使等,专门负责向前线运输衣、粮、器械。军费主要来源是租税和屯田收入,全国租税收入2/3被用于军需。
  唐朝军事制度变化的明显表现,同政治、经济制度一样,前盛而后衰,“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X骑,X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新唐书·兵志》)。自西魏开始而盛极于唐前期的府兵制败坏后,取代府兵支撑唐朝统治的军队是神策禁军、藩镇军等,军制由此而混乱多变,藩镇势力急剧膨胀,从而加速了唐王朝的覆灭,酿成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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