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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山南慕北 2015-12-16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另有38名矿工遇难。
  事故救援
  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和设备,千方百计抢救井下人员,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立即组织研究,即与山西省政府副省长陈川平、中煤集团董事长王安和山西煤监局主要负责人通话,对抢险救援提出要求,并向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抢险处理工作意见。要求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合当地政府全力组织抢救,科学制定救援方案,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查清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随后,骆琳、赵铁锤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原因调查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详见附件2)。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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