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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日

节日介绍

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意、日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当时,“联合国”只是作为对德、意、日法西斯进行战争的各国的总称。当时,“联合国” 这一名称是时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设想出来的,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为加强所有反法西斯国家的统一行动,拟定了一个反法西斯同盟各国共同遵守的原则,并征得了苏联的赞同。1945年10月24日,中、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来历
  “ 联合国”这一名称是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设想出来的,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为加强所有反法西斯国家的统一行动,拟定了一个各国共同遵守的原则,并征得了苏联的赞同, 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意、日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当时,“联合国”只是作为对德、意、日法西斯进行战争的各国的总称。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944年8~10月,苏、英、美三国和中、英、美三国先后在华盛顿橡树园举行会谈,讨论并拟定了组织联合国的建议案。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5日,通过了《联合国宪章》。6月26日,50国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波兰后来签署)。同年10月24日,中、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 24日为“联合国日“。1971年,大会建议会员国把这一天作为公共假日联合国日(United Nations Day)
 
联合国宪章
  宪章内容
  《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宗旨及原则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二条
  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一、本组织系基于备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
  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
  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主要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联合国主要机关)。(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大会的附属机构,直接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负责。)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它是联合国的审议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常会,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旬,每届常会会期一般为3个月。如议程未讨论完毕,可延至第二年春继续,但必须在下届常会开幕前闭幕。大会可在会议期间决定暂时休会,并可在以后复会。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须由2/3多数通过;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半数以上通过即可。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足以对会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除常会以外,应半数以上会员国或安理会要求,大会还可在15天内召开特别会议,在24小时内举行紧急特别会议。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和审议安理会及其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与安全理事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根据安理会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和任命秘书长。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按地区分配原则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不能连选连任。《宪章》规定,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职能是:根据宪章规定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规定;调查任何国际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况,断定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的行动,并采取经济、外交或军事制裁行动来反对侵略;负责拟订军备管制的计划;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和秘书长。
安理会的行动以“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所谓“大国一致原则”)为基础,5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都拥有否决权。经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约束力。安理会是联合国中唯一有权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行动的机构。它有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和调停,可以采取武器禁运、经济制裁等强制性措施,还可以派遣联合国维和部队,以协助缓和某一地区的紧张局势。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已经成为公认的多边安全体系最具权威性和合法性的机构。
 
  经社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是协调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10个职司委员会和5个区域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和相关工作的主要机构。经社理事会还管辖11个基金会和规划署。经社理事会为讨论国际经济及社会问题,并为就此类问题制定面向各成语国和整个联合国系统的政策建议,提供中心论坛。它负责促进较高的生活标准、全民就业以及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解决国际经济、社会和卫生问题;促进国际间文化和教育合作;倡导对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它授权从事或发起有关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报告。它也授权帮助准备和组织经济、社会和相关领域的重大国际会议,协调这些会议的后续事项。经社理事会具有较广的职权,其权限涉及整个联合国系统的人类和金融资源的百分之七十多。经社理事会由54个理事国组成,经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由五个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随着联合国的最后一个托管领土帕劳取得独立,理事会于1994年11月1日正式停止运作。理事会修改其议事规则,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定,并同意根据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的决定,或根据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要求,视需要举行会议。
 
  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国际法院依照《国际法院规约》及其本身的《规则》运作。《规约》是《宪章》的一部分。国际法院于1946年开始工作,取代1920年在国际联盟主持下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和平宫。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中,国际法院是唯一设在纽约以外的机构。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十五名法官组成,并由其行政机关书记官处协助。国际法院正式语文为英文和法文。
 
  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秘书处是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机构。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担任重大的国际政治责任。秘书长由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任期5年。秘书长在国际事务中以联合国代表的资格出现,代表联合国与会员国及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联系,可以代表联合国到出现国际冲突和争端的地区进行了解和调解。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联合国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为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服务,并负责执行这些机构所制定的方案和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最高行政首长,现任秘书长为韩国人潘基文。此外,联合国根据需要还设立了数目繁多的各种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
 
  核心机构
  联合国的常设核心机构是安全理事会,它有权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必要的措施与行动,美、英、中、苏、法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安理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采取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5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
 
总部设定
  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
  纽约
  美国纽约最繁华的曼哈顿区东河之滨,有一块7.29公顷的地皮,是一块“国际领土”,由联合国警察守卫着。它的东边以东河为界,西边的联合广场与曼哈顿东区的第42—48街相接。
  日内瓦
  瑞士日内瓦,是第二个联合国城所在地,全称“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也叫“联合国欧洲总部”,俗称“万国宫”。包括阿里安纳公园在内,总面积为25公顷。这里及市内其他地方,共设有二百多个联合国所属专门机构、代表机构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
  维也纳
  1974午,联合国大会决定将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列为第三个“联合国会议城市”。奥地利政府组织施工,历时六年,于1979年正式建成了这座崭新的联合国城,并以象征性的租金奥币一光令(约合人民币一角多)租给联合国使用,租期为九十九年。
 
联合国概况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现有192个会员国。
  工作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现任秘书长:潘基文(Ban Ki-moon,1944年6月13日出生于韩国,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前大韩民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政治家。于2007年1月1日上任)
  成立日期:1945年10月24日
  会员国数量:192
  总部所在地:美国纽约、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等
  主要出版物:《联合国记事》(U.N. Chronicle) 季刊,用中、英、法、西、俄和阿拉伯六种文字发行;《联合国年鉴》(Year 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地位: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的国际组织,其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功能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作用: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世界旗
  鲜为人知的“世界旗”则是由法国诗人让·伊拉尔创作的,他花了20年时间才完成“世界旗”的设计。这面“世界旗”为蓝底,表示宇宙天空;中央有两颗星,表示男女两性;外侧有六条轴射线,颜色为白、黑、红、黄等,表示不同人种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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