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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的兵役制度 北洋军士兵来源

山南慕北 2015-11-06
北洋军队

北洋军队
  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暂行陆军征募条例(草案)》,将兵役分为常备、续备、后备、国民4种,但并未执行。各军阀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制。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仍沿用募兵制。
  北洋政府时期,北洋军的兵源主要有三。
  第一种是募兵制,主要招收青年农民入伍当兵。由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极为缓慢,剥削严重,导致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而中国近代工业又非常之少,吸纳不了大量农民加入工人队伍,因而应募当兵也成为当时农民的一种“出路”。连年的战争使经济更加凋敝,同时也对兵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因而当时募兵制是北洋军补充兵源的重要手段。冯玉祥在陕西就任第16 混成旅旅长时,就曾派人到冀、鲁、豫偏僻农村,招收大量贫农子弟入伍。
  第二种是征兵制,计丁抽兵,带有强迫性质。此制从清末新军建立时即开始实行,延续至民国。但是由于各派军阀势力彼此消长,很难有一个固定的稳定的地方政权,因而征兵制碍于条件所限很难实行,并不普遍。
  第三种是收编制,就是将其他军阀势力的军队和土匪、民军武装收编为己有。这在民国早期是最常见的一种扩大军队的方法。一次军阀混战后,各军阀势力的力量对比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主要就是依靠这种收编军队的方法。如直皖战争后,直系军队的力量极大扩张,就是因为收编了皖系的军队。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奉系和冯玉祥的国民军实力大增,也主要是因为收编了直系的军队。由于军阀之间的混战,各部队的渊源、利害关系错综复杂,因而只要许以好处,晓之利害,在战争中阵前倒戈者比比皆是,实为民国早期一大奇观。
  教育训练制度
  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机关均颁发过《训练大纲》、《操典》、《教范》、《阵中要务令》等,但大多没有实行。训练内容和要求大都由部队长官自定。许多部队(主要是非嫡系)实际是不练之师。但各类军官学校比较正规。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和培养高级军官的陆军大学。国民党政府时期还设立了步、骑、炮、工等兵科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海、空军分别设有海军学校和航空学校。此外,还有一些培养技术军官的军医、测量、军需、兵工等学校。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国防研究院,以培养陆、海、空联合作战的高级指挥和参谋人员。中华民国时期各军校大多袭用日、德、美等国军队的教材,聘用一些外籍人充任教官。
  后勤补给体制
  陆军以战略单位(师或军)为供给单位,直接向陆军部(后改军政部)请领,运输自行解决。海、空军按建制下发。1933年,军事委员会设兵站总监部,负责作战部队军需品的补给运输。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后方勤务部在各战区、集团军作战地域设兵站机构,负责各军、师的补给,由辎重部队运送前方。国防部建立后,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设立的补给司令部和各省区供应局向前、后方各部队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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