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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之蓝玉案

山南慕北 2015-11-03
蓝玉案

蓝玉案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君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蓝玉是安徽定远人,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是个常胜将军。常遇春多次在朱元璋面前称赞他。
  蓝玉不仅身材高大,满面红光,富于勇气和谋略,有大将的才华。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死后,蓝玉屡次统帅大军作战,多次立功。太祖待他十分优厚。
  蓝玉渐渐地骄傲自满,畜养了很多庄奴,这些人都仗着蓝玉的威势暴虐凶横。蓝玉曾经抢占了东昌的民田,御史查究追问此事,蓝玉大怒,赶走了御史。
  蓝玉北征元军回来时,半夜敲击喜峰关关门,关吏没有及时开门接纳,蓝玉纵容士兵打破关门长驱直入。太祖听说这件事很不高兴。
  先前,太祖想封蓝玉为梁国公,因他犯错改封凉地,还把他的过错刻在铁券上。蓝玉仍然不知悔改,在侍奉皇上的宴会上出语傲慢。
  蓝玉在军中擅自罢免和提拔军官,独断专行,皇帝多次责备他。他西征回朝,太祖让他做太子太傅。蓝玉对位居宋、颍两公之下感到不高兴,说:“难道我不能胜任太师一职吗?”等到他入朝上奏。太祖往往不听他的,他更加不高兴。
  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谋逆之罪一般都是碎剐凌迟处死,念及蓝玉与自己是儿女亲家,朱元璋心一软,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这样,刽子手把蓝大将军全须全尾整张人皮剥下来,算是留了全尸,并把人皮送往他女儿蜀王妃处“留念”。明末农民军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发现了这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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