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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法律制度简介 三国十大酷刑

山南慕北 2016-03-15
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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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夺权,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群雄割据,国家危在旦夕,最终三足鼎立走进三国时代。操纵汉室最终取而代之的曹魏,在法律、刑罚上实行怎样的制度?
  曹魏法律制度
  魏文帝承用秦汉旧律,明帝命陈群、刘劭等删节汉律令,制定《魏律》(治民)十八篇、《州郡令》(治地方官)四十五篇、《尚书官令》(治朝官)、《军中令》(治军)共一百八十余篇,又置律博士,专用郑玄学解释律令。
  地方各级行政长官兼任司法官,中央司法机关为廷尉,一般案件州郡可自行解决。
  魏文帝时,曾沿用秦汉旧律,有所谓诽谤妖言罪,犯者杀,告者有赏,在实行中诬告者甚多。黄初四年,文帝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罪罪之。次年又补充规定:谋反、大逆乃得相告,其余皆勿听治,敢忘相告者以其罪罪之。
  曹魏在建立之初一直沿用汉律。但汉律自萧何于汉高祖时在秦律的基础改定而来,经过四百多年的发展变化,显得十分庞杂与苛碎,已不适应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况。正如《晋书·刑法志》所言:”世有增损,率皆集类为篇,结事为章。一章之中或事过数十,事类虽同,轻重乖异。而通条连句,上下相蒙,虽大体异篇,实相采入。《盗律》有贼伤之例,《贼律》有盗章之文,《兴律》有上狱之法,《厩律》有逮捕之事,若此之比,错糅无常。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这说明汉律不但条目繁多,十分庞杂,而且前后矛盾,互相重复,所以在实际上应用起来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太和三年,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命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给黄门侍郎韩逊,议郎庾嶷,中郎黄休,荀诜等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云:”州郡令,用之刺史、太守;尚书官令,用之于国;军中令,用之于军。”《晋书·刑法志》认为此次定律:“于正律九篇为增,于旁章科令为省矣。“所以曹魏定律,是在秦汉律由简到繁以后,中国封建刑律由繁到简的又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对晋律和唐律的产生具有直接的影响,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三国十大酷刑
  酷刑一:和董卓作对
  常年浸淫在羌胡文化圈里的董卓,绝对可以堪称一部真人版的酷刑百科全书。关于董卓在人体解剖学上的造诣,恐怕三国仅有,自古少有。
  譬如,此君曾把诱降俘虏的几百名北方反叛者,集体押解至城市广场中央,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人体肢解直播:令士兵剪掉舌头,然后斩断手脚、挖掉眼睛,最后生生活埋。 又如,董卓曾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义士兵,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烧死,其施刑手法,可谓残忍至极。如此想来,当年袁绍胆敢在朝殿之上,同董卓举刀相向,还能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可是幸运至极。
  酷刑二:看曹操睡觉
  如果说,和董卓做对手不是一件好主意的话。那么,同曹操套近乎也绝非一件好差事,特别是对于照顾曹操起居的低级侍从而言,值夜班在精神上绝对是种煎熬。
  原来,曹操这人有个坏习惯,就是梦游。单纯梦游也就算了,还好梦中杀人。因此,但逢曹操寝于帐中,下人们一般能做的,就是偷偷地在远处观望,务必不可近身,倘若遇见领导睡熟转身打翻马桶或者踢掉被子。 也不可急于拍马屁上前套近乎,曾有一近侍,就因太过敬业,见领导没有睡好,竟良心不安,欲上前收拾,却被梦中曹操跃剑拔杀。
  酷刑三:请刘备吃饭
  中国人讲究吃,请客吃饭自然本是愉悦的事情。可吃饭吃出了命案,这就不太好玩。遗憾的是,猎户刘安的妻子,就无端摊上了这件烂事。原来,刘备某日迷失深山,慌不择路,借住刘安处一宿。
  刘安听闻刘备皇叔身份,心里自想巴结,可无奈家中余粮无几,于是和掌勺的老婆起了争执。请客怎能失了面子,刘安一时兴起,索性举起大棒,往其后脑就是一个闷棍,眼瞧发妻应声倒下。 尚有呼吸,刘安却是不动声色,拿起菜刀,摆出屠杀动物的姿态,将其大卸八块,放入油锅。于是,一顿颇具“汉尼拔式”的人肉盛宴就此铺开。
  酷刑四:陪孙权喝酒
  中国人食桌上的文化,除却了吃,恐怕就是喝了。有这样一句场面话,叫做“感情深、一口闷”。可俗话也说,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常年奋战在酒场的朋友应该都深有体会,毫无节度的喝酒,对身心绝对是种折磨。
  可是,东吴的领导人孙权,恰恰就是一位信奉“一口闷”的主,其酒场信条就是:“喝吐不要紧,吐了继续喝”。  因此,陪孙权喝酒,绝对是件苦差事,如果不喝到胃出血,都不好意思下酒桌的,譬如有个叫虞翻的哥们,因酒量不济,寻个借口溜下桌,却被孙权认定为不给面子,差点给推上了断头台。
  酷刑五:被关羽索命
  关羽此人,在不同的朝代,评价似乎大不相同,有的时候,他可以是一个圣人,有的时候,他还可以是个财神,可有的时候,他却被贬成一介武夫(譬如在当今这个意识流亢奋的年代)。
  可是,在他的身上,确实又笼罩着太多的神奇色彩。譬如,参与谋害关羽的直接策划人吕蒙,不日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惶恐终日癫狂暴毙,至于北面的曹操,更相传得了关羽首级之后。 一个打量,却见盒中头颅怒目圆睁,竟吓得头风病患,终日只觉天崩地裂,随后卧床不到一年,就拖着形如毁木的躯骸到天府报道。
  酷刑六:遇张飞酒疯
  和浑身散发着传奇色彩的二哥关羽相比,老三张飞绝对是个粗人。粗人爱喝酒,这本是天经地义,可喝酒后发酒疯的,张飞却是入了“门道”。
  因此,作为张飞的部下,但凡遇见领导喝酒,估计都得绕道行走,若恰巧行了背运,装上了枪口,被五花大绑地钉在木架之上,一顿猛抽毒打自然是逃不了的。 只是,干多了坏事,迟早是要还的,后来军中的“剪刀手”范疆、赵达半夜犯险行刺,也正是不堪忍受此厮折腾。
  酷刑七:逼孔明放火
  诸葛亮是个文化人,可在三国乱世,如若仅仅懂得讲文明懂礼貌,那么你就输了。因此,诸葛亮也有自己的法宝,就是放火。自博望坡出道第一把火开始,再到火烧赤壁,及至云南爆烤兀突骨藤甲兵,诸葛亮用火的道法可谓犀利残忍。
  可是,人受困火海却无处逃生,痛楚、窒息、绝望、癫狂、幻乱、撕心,身受的诸多折磨恐怕无法言表。也正是为此,晚年诸葛亮每每回想往事,总夙夜忧叹,直呼生平“作孽”太多,必折阳寿。
  酷刑八:和孙尚香同床
  萝莉配大叔,在物欲横流的今日,似乎成了主流配置。当然,此番配置有个前提,即大叔必须是事业有成的钻石男。可遗憾的是,当时刘备还只是一名领了暂住证,租于孙权名下房产(借荆州)的老房奴。
  由于地位的不对等,两人的婚姻生活绝非演义里描述的那般美好,强势的女汉子香香每次行房,总会要求随行百余女婢执刀侍立,但凡刘备入内,内心必是忐忑不安,生怕床上一时疏忽,惹了夫人没了兴致,遭来无端横祸。 后来诸葛亮以旁观者姿态每每回忆了此事,描述得更是不留情面:“近则惧孙夫人生变于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房事竟堪比受刑,看来,刘备这男人当着也够窝囊。
  酷刑九:同周瑜演戏
  若要三国评选最佳男演员,周瑜至少是个候选。譬如“群英会蒋干中计”这出,周瑜就凭借着娴熟的演技,以及基情四射地同床共枕,把远道而来的老朋友骗得团团转。
  当然,要和周瑜演对手戏,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譬如东吴老将黄盖,为了配合周瑜的“戏瘾”,不得不在迟暮之年,脱下衣裳,爬上刑架,任由都督鞭挞。 当然,对于周瑜这样敬业的演技派,为求演出效果逼真,自然要鞭鞭见血,只打得老黄盖皮开肉绽、肛门发炎.。
  酷刑十:替孙皓打杂
  历史总是充满了巧合。三国时代的开篇,和杀人狂董卓是脱不了干系的,那么,三国时代行将结束之时,似乎也有必要请个杀人狂收尾了。于是,孙皓应景地出现了。
  作为孙家王朝的第四人领导者,孙皓杀人恐怕纯粹是为了;学术研究。为了向偶像董卓同志致敬,此君悉数研究前辈的各宗杀人手法,譬如剥人皮、锯人腿、挖人眼、烤人肉,并有效地做好各项笔记。
  当然,为了检验自己在杀人界的学术水平,孙皓还会时不时拿自己的手下做活体实验,并将各项指标记录在案,通过孜孜不倦地摸索探究,其专业技能终于直逼董卓。
关键词: 曹魏 法律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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