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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路运动历史真相:地方利益集团企图绑架全国

非我族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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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保路运动引爆了武昌革命,之后清政府倒台,民国政府建立,其意义确实重大,但这样重大的意义表述无形中将其实质掩盖了。所谓保路运动的真相其实就是说这场运动虽然意义重大,但它的参与者并不一定是出于什么高尚的目的。事实是,成都人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地方利益集团的道德包装的欺骗。
  一百年前,保路运动直接导致清廷崩溃,各省宣布独立,其意义之大,再怎么说也不过分。关于这次事件的资料倒是大致齐备的,只是史学界未能“物尽其用”。隗瀛涛的《四川保路运动史》作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虽在1981年出版,不免为当时的“正确”观点所主导,对宣传材料属意过多,其实把动乱的原委说清楚就很好。雪珥的《辛亥:计划外革命》重新评价保路运动,吸纳了学界近年新观点,是本难得的好书。最大的遗憾是全书不见一条注释,连作者熟读的《四川保路运动史料汇纂》(全三册)也未提及,不知是谁失职?封面上有两行醒豁的大字:“经济掀翻政治/晚清政改的不归路。”这种经济与政治的简单两分法不得要领,除了太俗,还与全书的基本论点不合,大概是编辑添附的。在作者名字下面,还有两行小字:“改革太快太猛,社会失控。改革代价承受者成了社会离心力量。”前一句不错,后一句就有点想当然,同样背离了与这本书的出彩之处——改革的得益者即地方利益集团欲望膨胀,煽动毫无判断力的民众,把惠民政策解释为卖路卖川之举,先是颠覆政府,而后抢夺筑路余款。封底的介绍文字比较可靠:晚清中央政府在铁路国有政策上出轨倾覆,乃因地方势力过大,又加上新成立的咨议局只代表既得利益集团,动辄以民意发难,中央失控,土崩瓦解。《辛亥:计划外革命》进一步证明,地方分离主义与中央集权是晚清的主要矛盾,保路运动是这一矛盾的大爆发。
  要了解保路运动的真相,郭沫若的《反正前后》远胜于同盟会、国民党的“辛亥老人”和“首义元勋”的回忆,是本很好的入门指南。这本自传出版于1929年,写作时间当在作者1928年赴日以后。身处东瀛,郭沫若自然敢于表达直率独立的见解。他说,四川铁路由商办转国有,无非是贪污者不断侵蚀从民间集中起来的资金,国家不得不干预:
  重要的原因在当时的人所触目到的便是办事人的中饱。一方面中饱的恶习差不多是中国社会的胃癌,而中国的资本的来源又敌不过这个无限量的中饱。所以像盛宣怀那样比较有点产业上智识的人,他自然会提出这种国有政策,而以外来的雄厚资本,来代替类是刮骨抽筋而来的一点薄弱资本了。

  郭沫若倒是没有用“卖国”和“出卖路权”等近代史家常用的套话。他还指出,军容杂乱滑稽的保路同志军是“土匪领导下的一些暴民”,“他们并没有一定的计划,并没有一定的目标,只是好像山泉暴涨了之后的洪水一样,瀰山遍野的横冲直撞,发挥他们的无意识的盲目的破坏”。触目的乱象说明四川多匪,更与乡风民俗以及中国社会失治相关。这些初版的文字不见于五十年代的《沫若文集》中的《反正前后》,可见与时代精神不合。郭沫若肯定了暴民推翻政府的功绩,然后又说他们只是别人手里的工具:
  他们不过是被有产者利用来做为争路的工具罢了。他们根本没有收拾四川的能力,也没有人期待他们来收拾四川。演傀儡戏的人,在把戏钱骗到手之后,傀儡又要被收拾进破箱子里面去。
  最后一句话点出了问题的实质,骗到戏钱的木偶牵线操纵者才是辛亥年“四川痛史”的真正赢家。不过郭沫若为了把自己的历史叙述纳入一种模式,又将川汉铁路公司的广大股东(注:凡交过租股的川民都是股东)称为真正的社会和民族革命的发动者,他们的阶级斗争由经济斗争转化为政治斗争。这就十分费解,等于说被收拾到破箱子里的傀儡又升格为戏台上的主角了。
  晚清铁路国有政策的出笼,有其历史原因。面临瓜分的危险,铁路实际上成了最急迫的战略工程。土产运输,有利民生;军队征调,更是边务国防所急。1903年清廷允许地方政府或商界自集股本兴修铁路,这一政策体现了所谓地方自治的精神,其实是最大的失策。雪珥说:“17家民营铁路公司,家家都是乌烟瘴气,丑闻迭出,爱国主义成为恶棍做无本生意的最好工具。”这句话言重了,各省的情形不尽一致,用于多数民营公司,还是适用的。
  清政府在1902年回朝后,为情势所迫,颁布了一些前后不一致的政策。地方自治、仿行宪政使地方势力更加专横,而有的举措(如设立度支部和邮传部)又使国家统筹的意识有所增强。根据苏全有的《清末邮传部研究》(中华书局,2005年),邮传部“收回邮政,接管驿站,规划官建各路,展拓川藏电线,厘定全国轨制”,莫不体现了维护国家权力的意志。1908年初部属交通银行总行开市,其目的也是“绾合轮、路、电、邮四政,收回利权”。第二年,盛宣怀奏请推广中央银行,统一币制、确定十进位制,促使清廷颁行币制则例。晚清最后两年度支部实行全国统一预决算,中央有望对各省财政有切实了解。铁路国有限制了地方财权,不妨视为财政改革的一部分。
  地方一旦有权自筹款项,刁绅蠹役不免乘机盘剥,挟私自肥。“降及今日,人心愈幻,作弊愈工,宠贿官邪,比比皆是。或假新政之名,肆行侵蚀,或以官缺为市,巧试奸欺……非上亏国帑,即下劫民财。”这是1910年夏一条谕旨上的无奈文字。保路运动的目的,既是“上亏国帑”,又是“下劫民财”。清廷对改革的障碍看得非常清楚,但是它就像瘫痪的病人,大脑的指令,手脚都不听。
  1904年1月,官办川汉铁路总公司在成都成立,由四川人自集资金,自主筑路。1905年7月,川汉铁路由官办改为官绅合办,1907年3月,再改为商办,定名为“商办川省川汉铁路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选举董事局,续订章程五十九条,加紧川汉铁路的筹建。
  这里还必须介绍一下张之洞与川路的关系。1906年4月芦汉路全线通车,粤汉路的建设更见紧迫。1908年张之洞奉旨出任督办粤汉铁路大臣,川、粤、湘、鄂各省都心怀抵触。稍后张之洞派设驻粤公司总办,广东铁路公司股东、董事大会就公然反对,毫无顾忌。张之洞在1905年秋已经认识到川汉路工费浩大,非民间集资所能筹集,于是向外务部密陈,由国家出面借英款筑路。督办粤汉铁路后不久,他就与上海德华银行、伦敦汇丰银行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签下《湘鄂境内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万英镑,但是美国方面以同等权益为由,与各方交涉,要求参加,希望将借款数目增加五十万英镑至六百万英镑,四方平摊,各出一百五十万镑。清廷一时无法决断,张之洞着力催促,深恐耽搁一久,容易生变,“将来乱民会党,意外波澜,都难逆料”。果然被他言中了。
  张之洞与三国银团商谈时,已有种种反对的迹象。1909年5月15日,《民呼报》在上海创办,这是由同盟会于右任主编的报纸,专门与政府唱对台戏。该报5月20日登《声讨卖路之檄文》,一周后又发《泣川路之风雨飘摇》,这些都是两年后保路“爱国”文章的先声。三个月后,《民呼报》因“不安本分,凭空毁诋,迭被控发”,被上海当局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查封,很快又以《民吁报》之名在沪重新登记发行。同年10月4日,张之洞逝世,三天后,邮传部接办粤汉铁路,湖南铁路公司立即致电邮传部,反对湘路借款,紧接着湖南咨议局议长谭延闿等又致电邮传部,请罢议湘路借款,是年12月,连湖南巡抚岑春蓂也奏请取消已经草签的借款合同。湖北方面也坚持商办铁路,软弱的邮传部竟然同意。
  盛宣怀曾督办中国铁路总公司达十年之久(1896年至1906年),张之洞、王文韶等清末重臣都非常器重这位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实干家,以为主持路政,非盛莫属。1908年3月,盛宣怀被任命为邮传部右侍郎,管摄路电航邮四政,但未到任。1910年8月17日,清廷命盛宣怀赴任,数天后,浙路总理汤寿潜竟电请收回成命,称盛宣怀为苏浙路祸首,不应令其回任。清廷下谕:“朝廷用人,自有权衡,岂容率意妄陈,汤寿潜著即行革职,不准干预路事。”由于浙路股东坚留,汤保住了总理的位子,只是传旨申饬。汤寿潜还是浙江咨议局议长,辛亥后成为浙江军政府都督。晚清推行宪政,地方上政商不分,这是典型一例。1911年1月6日,邮传部尚书唐绍仪因病解职,由盛宣怀接任(同年5月尚书改称大臣),一个多月后,梁士诒铁路总局局长的职位被撤,铁路事宜就由盛宣怀主持。浑浑噩噩的中国铁路路政眼看将有一派新气象。
  盛宣怀早有铁路国有的想法。他在1898年5月致张之洞的信上建言:“救分裂之弊宜合纵。故铁路莫妙于专设机关,由国家借各国巨款设总公司合办全国干路,上策也。故联缀之弊宜牵掣。故铁路对于借款营造之国,不与其占夺保护之地相连,以毒攻毒,中策也。”1902年,他又电请外务部统一规划铁路,先定干路若干,由国家借款兴造,其余支路准华商筹款接造。出于对国家利益的关心,他把借洋债与招洋股区别开来:借洋债权归于己,借款还清,合同告废;招洋股则不同,外方即使参股有限,也会利用母国的强势处处干涉,权必定为人所夺。保路运动发难数月后,盛宣怀在邮传部1911年10月《修正川汉、粤汉借款合同暨干路国有办法理由》讲到国有与借款之间的联系时如此推托:“铁路不为国有,则借款合同万不能签字,是铁路国有之举,其原动力实在于借款之关系。”此话不假,但也是保路运动压力下的托词,因国有的好处他早就注意到了。
  另据《民立报》,铁路政策之“罪首”为杨度。“铁路国有政策,其发生之主体则为杨度,杨度自湘、鄂人争请铁路商办时,即力持国有政策……洋洋数千言,曾经湘、鄂人在汉口将其围辱,几濒于死。盛氏入邮传部后,杨即以其政策干之,当蒙盛氏叹赏,尊以吾之诸葛之号。”该报就此称杨为“国民公敌”。就时间而言,盛宣怀的国有主张更早。郑孝胥也是国有政策的得力倡导者。
  四川咨议局于1909年10月成立,同年年底川汉铁路在宜昌举行开工典礼,先修筑宜昌至万县段,路政由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负责。宜万段山路险阻,即使以今天中国铁路建设的技术和实力,也是一项极其艰难的工程(注:宜万线在2010年10月建成通车,线路与晚清不同,隧道和桥梁之多,堪称中国之最)。按照常理,川汉铁路应从比较平坦的成渝线开始,先易后难,逐步积累经验。为什么先难后易?这主要起因于四川方面对湖北的不信任,生怕川内铁路建成后湖北方面变卦,与芦汉线连接就指望不上了。这也从旁说明,省界意识使得很多计划难以实行。1910年8月四川咨议局机关报《蜀报》创刊,10月,四川立宪派人在成都聚众向总督请愿,要求速开国会。可以说,商办川汉公司的开始运行是与立宪运动纠结在一起的,《蜀报》就是保路运动前期的喉舌。
  为筹集资本,川汉公司于1905年1月奏报集股章程,规定股本的四个来源:认购之股、抽租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其中抽租之股即租股为主要来源,抽收办法是:“凡业田之家……收租在十石以上者,均按该年实收之数,百分抽三。”各州县专门设立了“租股局”,当地经办的士绅多称“局绅”、“局士”。租股当年开始征收,因有强迫性质,也称“铁路捐”,实际上小户、佃户都被征及(或因富商大贾并没有踊跃担认),实收之数远在上缴数额之上。有已出银股不得股票的,也有出银多而股票少的。究竟收银多少,不能给出确数。但是收得越多,各级“局绅”从中渔利的额度也大。隗瀛涛注意到一个把持租股的集团正在形成:
  于是从省城到各州县不仅形成了一批有资金入股的绅士,而且有一个把持各地租股局和总公司的集团,他们合法的和非法的经济利益都同川汉铁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如果铁路公司不保,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损失必大。所以当保路运动一发生,他们便在成都和各州县积极活动,有的成为保路同志会和保路同志军的领导人。
  这条很好的思路后来就被反帝反封建之类的空洞表述堵塞了,非常可惜。到了辛亥春,由于管理不善,川汉铁路股票市价远远低于发行价,商办的前景极其黯淡。
  商办铁路弊端丛生,川湘两省农民对租股多有訾怨,早就有人呼吁停止搜刮。1908年6月25日就有光绪上谕:“近年来各省官办铁路,皆能克期竣工,成效昭著。而绅商集股请设各公司,奏办有年,多无起色;损失大利,尤碍交通。”言官(给事中)石长信1911年5月5日的《奏请亟定铁路干线为国有折》是国有政策的直接起因,其中有些文字也针对把持各地租股局和总公司的利益集团:“偶遇荒年,追呼尤觉难堪,但路局以‘路亡地亡’之说,惊吓愚民,遂不得不从。”邮传部收到奏折立即大表赞同,也用了责难路局董事的词语:“集兹巨款,已由闾阎搜刮而来,乃又不免虚糜坐耗,甚至侵挪倒账,失之于董事之手者,仍必索之于小民。”这两份文件点名批评了对立于“愚民”、“小民”的“路局”、“董事”,埋下祸根。后者的利益受到侵犯,就会拼命反扑。运动鼓动起来后,路局还是以“路亡地亡”欺骗已受伤害的普通股民,依然奏功!
  清廷动作极快,于5月9日宣布铁路干线收归国有:“从前规划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至全国路政,错乱分歧,不分枝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乃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账甚巨,参追无着;湘、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坐耗。竭万民之膏脂,或以虚糜,或以侵蚀。恐旷时愈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川则倒账甚巨”指的是川路公司驻沪办事员施典章用路款投资虚高的蓝格志橡胶公司股票,倒亏约二百万两银子。谕令只说干路国有,至于支线,仍准商民量力酌行。
  国有政策宣布次日,为筹划国家收回的详细办法,不令地方吃亏,邮传部、度支部就致电川鄂湘粤四省督抚,请速查川汉、粤汉铁路公司账目(王人文在6月15日呈内阁和度支部的报告里承认,各种入款大概为一千六百七十余万,查账太难,“愈理愈棼,不特精密难得,即约数亦粹不易举”)。只有账上实收实支的数目查清,才能由国家筹还。川汉铁路公司、公司董事局、四川咨议局不予配合,动机可疑。然后清廷有一系列重大举措:5月18日任命端方为督办川汉、粤汉铁路大臣,20日准盛宣怀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22日命令川、湘自降旨之日起租股一律停收:“际兹新政繁兴,小民之担负已重,倘不谅加体恤,将此项无益于民之举,早日革除,农田岁获,能有几何?取求之而无为有已时,其将何以堪此!”这条谕旨命令护理川督王人文“迅即刊刻謄黄(注:即誊黄,受诏者用黄纸誊写颁行下属),徧行晓谕,以示朝廷体念民艰之至意”。邮传部和清廷远在天边,根本无法避开利益集团直接与小民沟通。雪珥的表述非常准确:“取缔租股,严禁用公权力强迫农民以交租的方式‘被当股民’,这一减负举措被强大的地方利益集团彻底扭曲。”
  向小民隐瞒真相,就需要“替天行道”式的道德包装。既得利益者终于与政府公开对抗了,他们寻找各种借口,向王人文施加压力,请他代奏中央,要求收回铁路国有成命,暂缓执行,强调民间拥护商办:“入股踊跃争先”;“川民认川路为命脉,就使节衣缩食,仍然照常入股”;“陈明川省租股,是股非捐,无须刊刻謄黄。”于是王人文向内阁呈报,故意歪曲国有政策的精神:“若刊布謄黄,诚恐民间误会国家将以从前股本为捐款,本息难望收回,即虑别生枝节。” 他还从程序上找岔子,坚持改商办为国有,改变了公司性质,应由四川咨议局、川路公司股东大会议决。这时对立的态势已经了然,看来四川方面将坚持商办,继续收取租股。6月2日,清帝在申斥王人文的电文里重申:“铁路改归国有,乃以商民集款艰难,路工无告成之望……朘削脂膏,徒归中饱;殃民误国,人所共知。”但是下面的措辞无疑大大低估了利益集团的实力和决心:该省咨议局不明此意,辄肆要求,并有缓刊謄黄之请。是必所收路款,侵蚀已多,有不可告人之处。一经宣布,此中底蕴恐不能始终掩饰。难保该局非受经手劣绅之请托,希图蒙混,为延宕时期接续抽收之计。不然,前降谕旨,指明停此租股,并饬妥筹办法,何至误为捐款。强词夺理,情伪显然。
  这语言淋漓爽快,不给借路政、宪政自肥的新兴豪强一点脸面。随着局面恶化,紫禁城里的病弱之猫根本敌不过地方上的几只硕鼠,后者的法宝就是阻绝来自北京的声音,垄断面对川民的话语权。这些硕鼠是谁?支持国有的川籍京官甘大璋如此分析:“发议诸君中,有平日涎染路款之余沥,故为前此总理数人出力开脱者;有未经归为国有以前,谋得总理未能如愿而为后来之希望者;有现据路局要差豆恋而不肯释手者;有经手人亏挪甚多,希图展延时日掩盖报销者;有假托舆论,欲挟此操纵全川而其计已左者;有藉办公益,欲踞此款而意图瓜分者。”他们“秽心秽行,隐为蟊贼”。这六类人物构成了前面说到的利益集团。
  国有政策宣布后不久,保路运功的主将之一邓孝可立即写了《川路今后处分议》分析利弊。他首先承认商办失败以及国家接办的好处:“我之所赖惟租股,再二三年,租股所入不足敷息,彼时不惟不得一钱修路,且路公司更将举债以付息……来日大难,愚智了然……国家收回[路权],即不速通,尚可望通;如吾自办,终于不通而己。”然后他说,以交通便利着想,国有并非不利。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铁路必须克期速成,二是政府必须兼造川藏铁路(军事轻便铁道),三是筑路“用川人,购川材”。如政府答应,那么川路公司作为回报,已用于铁路的钱款可以“收[国家]债票而不索现金”,这笔款项里当然包括投资股市亏本的二百万两银子以及所有浪费侵蚀的钱款。
  邓孝可打起了如意算盘,商议如何使用余款:力扩川航事业;开办地方殖业银行;设立川省教育基金;办四川矿工各实业。这笔巨款的使用权,当然留归咨议局与川汉公司的特权阶层。这时邓孝可完全不提普通股民的权利。余款发还给老百姓,这是他想也不愿意想的。邓孝可颇愿合作,只是他向政府开的条件近乎荒唐。
  很快,这一愿意商谈的姿态再也不见了。盛宣怀、端方6月1日致王人文“歌电”,通知处理商办铁路股款办法。利益集团知道电文内容后,立即开动舆论机器。其实国家允许的条件非常优厚:公司股票,不分民股、商股、官股,一律可以更换国家新发的铁路股票,六厘保息;历年虚糜之款,除倒账外,换成不折扣股本,暂无利息、红利;宜夔工程,赶紧由外方接办。引起剧烈反应的是电文中这几个问题:“未用股款实有若干?现存何处?已用股款实计若干?”
  清廷对余下未用的约七百多万巨款,从无强行接收用于造路的想法。但是余款确数一旦查明并且置于监督之下,那么小集团在财务上就不能继续一手遮瞒。邓孝可立即在他自己主持的《蜀报》上反击。《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一文(6月11日)是宣传鼓动的妙文,一般近代史都会以崇敬的口吻提及,文中的叫嚣谩骂之词使“文革”时“是可忍、孰不可忍”式的腔调黯然失色。邓孝可既期盼国家将这些必死股票转为活股票,又存侥幸之心,绝对不许国家掌握余款实情:“此是何说?此非拟将吾川人省衣缩食,忍痛节出造路现存之七八百万金,欲一并横吞也哉!不然,则我未用之款,实有若干,现存何处,干卿底事而劳伊查!”将余款晾出来有益于大小股民,有益于整个四川,而邓孝可却硬将查款说为“夺款”:“既夺我路,又夺我款,又不为我造路。天乎!此而欲川人忍受,除吾川一万万人死尽,妇孺尽绝,鸡犬无存或可耳!否则胡能忍者,有生物以来无此情,有世界以来无此理,有日月以来无此黑暗,有人类以来无此野蛮。”通篇是排比的夸张,真是愚民可欺啊。
  这篇痛骂的文章见报后,清廷也表现出灵活性。约在6月中下旬,度支部、邮传部拟出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的详细办法,会奏清廷。这份奏折是当时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尽量体现不与民争利的精神。商办铁路股价大跌,国家换发优于市价的国家铁路股票。按理,路款由股票资金汇集而成,应该由国家派专人负责,但是清政府并没有明确表示余款应该交出:“川路现存款七百余万,如愿入股,应准悉数更换国家保利股票……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除倒账外,其宜昌已用之款四百数十万,准给发国家保利股票,一律办理。又宜昌开办经费三十三万,及成渝各局费用若干,则发国家无利股票,与粤股一律,归本省兴办实业之用。”可见余款可以入股,也可以不入股。如果入股,对政府而言,就可以少借一些外债。所谓的“兴办实业”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将余款移作他用,清廷并不是不知道其后果,但是不便明说。
  如果读一读《邮传部、外务部会奏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请旨签字摺》和《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无法做出盛宣怀卖国卖路、欺君瞒上的结论。这笔六百万英镑的借款年息五厘,名义上总需要有财物作抵,而所抵的不是邓说的“两湖财政”,而是两湖百货厘金等六项共计关平银五百二十万两,其规模远小于“两湖财政”。与当时其他同类合同相比,这份合同还是对中方较为有利。萧功秦的《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一文(载《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对此论述甚详。
  以晚清的国情和实力,不能指望与外方签订丝毫不损及利权的借款合同。对各省利权的坚持,固然可以冠以“爱国”美名,实质却是满足地方上无底的私欲,导致更大损失。且以盛宣怀所签借款合同的第十四款为例。该款涉及用款程序和监督,触到了铁路公司一些人的痛处:“凡提用款项,应按照建造铁路工程随时所需,由各该路总办或其代办出支款凭单到指定银行支取。”另外,“并须将所提用之款,先两日另出两单声明缘由,一单交该银行,一单交该查账员。如查账员于所支款项,有以为不应开支之处,可一面向总办详细询问。如总办仍不能解决,该查账员可呈请邮传部示遵”。这里说的查账员责任重大,他们由外国银行出薪水雇用,只对银行负责,可以随时查看铁路账目和收支凭单。独立查账员的设置有望杜绝用支无度的弊端,也堵住了贪墨者的财路。《蜀报》在6月17日出号外,列出盛宣怀夺路卖路的十大罪状,第三条即是“用款规给了外人之罪”。在列出第十四款后,执笔人写道:“将名此为借款乎!借得之款,固应任我自由提取;抑或此为卖路之款乎?卖路之款,亦应任我自由提用。”“任我自由提取”之类的文字想必与“干卿底事而劳伊查”出自同一手笔,它们说出了多少恶习, 并证实了甘大璋在1910年10月对四川铁路利益集团的指控:“取民尽锱铢,局用如泥沙。出入款项,均无报告。” 严复曾感叹,中国人缺少管理财政的道德能力。这是经验之言。
  合同对用人、购料、提款都有详细规定,有的诚然侵害了中国利权,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铁路何时有望完工?所有“丧权”和“违法”的吠叫,目的都是一个:维护最小一部分人的最大利益。各种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路事,路最终是否能建成,反而是次要的。难怪号外最后号召四川人民“起!起!起!抗!抗!抗!”
  号外发行之日,四川保路同志会在立宪派人策划下宣布成立,暗中商定以省咨议局为后盾,支持同志会和股东会弹劾政府。同志会内还有参事会,由蒲殿俊任会长,罗纶任副会长,常驻议员为参事,但对外不宣布。这样的安排,心机很深。当时中国各行各业都弱,唯独保路同志会的宣传事业高于国际水准,这是文牍部部长邓孝可的大功。为了主导视听,铁路公司拨了二万四千两银子交邓孝可、朱山等人办《蜀风杂志》、《西顾报》、《白话报》。6月26日创刊《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作用最大,起初日日发行,后因纸张和印刷条件所限,改为间日或三日刊。从此,这些报刊再加上应急的传单形成了话语霸权的洪流,浩浩荡荡,顺昌逆亡。
  于是一场“波澜壮阔的爱国运动”揭开帷幕。大规模的集会和动人的宣传正在积蓄能量,把老人、妇女、儿童乃至社会边缘人物都发动起来,使之进入“爱国爱川”的神迷状态,“民主”的舞台也在哭声中搭就。“爱国主义是恶棍最后的避难所。”保路运动的策划家套上约翰逊博士这句名言倒正合身,那位十八世纪英国文人意欲痛击的恰是那些借“爱国”之名主张美洲分离独立的地方势力以及他们在英伦的辉格支持者。“民主宪政”的美味,那些为保路踊跃捐款的老百姓也品尝了。印度旅美作家高煦在描写鸦片战争的近作《烟之河》中借一位英国商人之口说:“民主真是个好东西,……它是一场大表演(tamasha,也指骚乱),让老百姓都为它去忙活吧,像我们这样的人来关照所有要紧的事情。”“要紧的事情”是什么,那些哭得起劲的傀儡哪里晓得!
  到了8月,同志会动作更多。成都人罢市罢课,股东大会甚至号召川民不纳粮税、不担任外债。同志会印发大量长条黄纸的光绪牌位,正中写着“大清德宗景皇帝之神位”,左右两边取自新政初期的上谕,像一对对子:“庶政公诸舆论”,“铁路准归商办”。家家户户都把牌位贴在门口,早晚焚香祭拜,同时各街道又搭起圣位台,张灯结彩。有了牌位,造反安心,就如梁山英雄,直言“论秤称金银”总不好意思。已死的光绪也成了主导者的木偶。
  同盟会员乘机散发《川人自保商榷书》,目的是把四川从中国分离出来。眼看成都失控,川督赵尔丰于9月7日(阴历七月十五日,盂兰盆会)将蒲殿俊等九人请到督署,软禁起来,好好款待。民众不听警告劝阻,冲击督署,引发流血事件,“水电报”顿时流传各地,电报系统被彻底破坏。各会党和黑社会组织将成都团团围住,并攻打各县城,开始了盲目的破坏,全川陷入血腥的混乱。中央在国有政策上再作让步,已经来不及了,因四川的政府架构不复存在。赵尔丰失去与清廷的联系,勉强维持局面。11月22日,“蜀军政府”在重庆成立,都督张培爵企图趁热打铁,北征成都。五天后,“大汉四川军政府”在成都成立,蒲殿俊任都督,风光没几日,又被一场背景可疑的兵变赶走。乱兵在成都大肆焚烧劫掠,银行、藩库被抢,有的是监守自盗。军政部长尹昌衡率军进城弹压,违禁者立斩。秩序还没有完全恢复,尹就自命都督,并在成都处处设袍哥会“公口”,自封“大汉公”,天天到街头各“公口”拜客。郭沫若回忆到,保路同志会的成立,“四川土匪性质的秘密集团成为公开的队伍,在宣布独立后,更由萑苻余孽一变而为丰沛功臣”。也就是说,独立后的四川,成了袍哥的天下。中国社会治理程度之低,在这次令人羞愧痛心的大疯狂中暴露无遗。尹昌衡做的一件“大事”,是12月22日派兵杀害已经顾全大局交出兵权的赵尔丰,而“枭首示众”的环节之一是他自己骑在马上穿行于成都街道完成的。此前,入川鄂军也向嗜血的暴民展示了端方的首级。据说诛杀赵尔丰的真正目的是不让觊觎全川的重庆蜀军政府有攻打成都的口实。还要请郭沫若来说句公道话:四川独立,赵尔丰应居首功,以他的威望和手中握有的兵权和饷源,川中无人可敌。
  郭沫若的长兄郭开文是革命后四川军政府的交通部长,铁路方面的事应该归他管,但是他却整天抽大烟。郭沫若提醒读者:“我们大家都应该记得,四川的反正,乃至中国的反正,是起源于争路!那么一反正过后,照理第一步所当积极进行的,不就是修路的事吗?然而反正过后,四川的铁路学堂因为没钱经营已经停办,川路公司也无形解体了。” 最后一句话有误。1912年,邓孝可成了新的川路公司股东会会长。那么存放在银行里的租股余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这个最有趣的故事,还没有写出来。1923年10月29日,有人在《民国日报》上写道:“川路股款,集金数千万,不幸迭遭变故,路蠹丛生,巧取豪夺,蚕食殆尽。凡我股东,无不切齿。”这时中华民国继续前清铁路国有、借款的政策,已经被内乱折腾得疲劳不堪的四川以“共和”自慰,不再“起!起!起!抗!抗!抗!”民国人士提及保路运动时,对商办铁路的批评十分坦率,比如曾鲲化(《中国铁路史》,1924)和著名报人汪康年(《苏杭甬路始末略记》,1926)。后来,这种批评的声音反而很少。
  宜昌郊外至今还有几个百年前的铁路遗址,其中一个隧道“上风垭山峒”还留有李稷勋的题词。这位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是筑路的功臣,他因准备接受邮传部的查账和接收而被成都那些“演傀儡戏的人”污蔑为“叛徒”。他在1912年6月写道:“今国旗五色,飘扬大地。而吾蜀伤痍满目,元气凋敝。川路仓卒停歇,工材散落,亏蚀尤巨。载览兹篇,追怀往事,苍茫四顾,悲从中来,泫然不知其涕之何从也!”谁之罪?此刻的他不能追问。那条只修了十几公里的铁路(路轨后来全部拆卸下来用于修筑粤汉路)是亡清之路。这究竟是一条什么路?雪珥在尾声之一“涛声依旧”中如此发挥:“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夺命的天路,它通向的不是天堂,而是地狱;它带来的不是沟通与和谐,而是算计与仇恨。绵延两百多年的大清帝国在这条路上被夺命,灰飞烟灭。当人们纷纷以为从此踏上坦途时,严酷的现实令大家发现:脑后的‘猪尾巴’易割,而心中的‘猪尾巴’难除。”有了头皮上那根猪尾巴(“两千年封建帝制”、“满清”)做替罪羊,心中的猪尾巴更骄横了。民国之后丑态纷呈,不足为怪。清廷早在1901年1月29日发布《变法上谕》时已经深知心中的猪尾巴为害之烈:“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国家者在一例字。”出于私心的中饱,其实也是常例啊。
  民国数十年间,四川寸轨未铺,只能说是蜀道难。
  来源:《辛亥:计划外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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