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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财政赋税政策 东吴实行怎样的财政措施?

山南慕北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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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是支撑一个国家运行的基础,也是上层建筑的决定因素,故而十分重要。其中财政赋税政策是解决各国经济问题的基本手段,处于乱世的蜀汉、东吴有着什么样的财政、赋税政策呢?
  蜀汉财政赋税
  公元214年(建安十九年),刘备入蜀后,巴蜀地区财政混乱,刘巴提出铸直百钱,平衡物价,解决问题。当中五铢钱与直百钱并用,钱面有铸字“直百五铢”、背有“好右有为”,为犍为郡所铸,从中知道蜀铸钱不只在一地。
  而蜀汉的收入有田租,但暂未有实例;盐铁对蜀汉有不错的利润;而南中金、银、丹、漆、耕牛、战马、蜀锦等贡品,令蜀汉军费有所供给,国家富裕,为诸葛亮北伐提供物资;另有其他收入没有记录。另一方面,支出包官俸、军粮、赏赐等,至蜀汉亡时,官府仍有金、银各二千斤。
  东吴财政政策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孙权多次宽赋息调,夺取荆州后,“尽除荆州民租税”,并下令诸将要居安思危,加强武备,崇尚节俭,226年(黄武五年),下令说:“军兴日久,民离农畔,父子夫妇不能相恤,孤甚愍之。今魏人缩窜,方外无事,其下州郡,有以宽息。”其后,于231年(黄龙三年)正月下诏:“兵久不辍,民困于役,岁或不登。”要求放宽催收农夫所欠租税,并不要再征租赋,又于240年(赤乌三年)正月下令禁止“当农桑时,以役事扰民”,以保证春耕正常进行。
关键词: 财政 赋税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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