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木事亲

刻木事亲

简介

  《刻木事亲》讲述的是孝子丁兰的孝行,原文:“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其他记载
  关于丁兰的故事也有不同的传说记载,《孝子传》记录:丁兰,河内野王人也。年十五丧母,刻木做母,事之供养如生。兰妻夜火灼母面,母面发疮。经二日,妻头发自落,如刀锯截,然后谢过。兰移母大道,使妻从服,三年拜伏。一夜忽如风雨,而母自还。邻人所假借,母颜和即与,不和即不与。邻人曰: 枯木何知? 遂用刀斫木,母流血。兰还悲号,造服行丧。廷尉以木感死。宣帝嘉之,拜太中大夫者也。
  《初学记》也有记载:
  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借。看兰妻跪投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酣骂木人,杖击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之,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象于云台也。
 
评论
  这个故事虽然不符合事实逻辑,但是符合《孝经》的感应说,也合乎浪漫主义的创作理路。正因为孝子深情,木像才能感应。不仅成为血肉之躯,且有细腻之情感,因此木像既会流血,也会流泪。丁兰这样对木像尊敬,如同父母在世时一样,足以证明他的孝心。
  至今浙江还有丁兰的文化遗存的踪迹距杭州市中心约十多公里处,有个丁桥镇,据说此地乃汉朝孝子丁兰的故里。后人在此建丁桥、兰桥,遂以此为地名。又因镇旁有丁、兰二桥,所以此镇也以桥命名。《杭州市地名志·丁桥乡》: 丁桥(自然镇),丁桥乡和丁桥居委会驻地。西南距杭州市中心约12公里。此地乃汉朝孝子丁兰的故里。丁兰,事母至孝,母死,刻木为像,事之如生。镇旁有丁、兰二桥,镇以桥名。
  早在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历代古墓》有载: 丁兰母冢,故居在艮山门外三十六里丁桥之右。母死,刻木事之如生,冢在姥山之东。 南宋《咸淳临安志》卷八七:丁兰故居,在今艮山门外三十六里丁桥。民国年间在此建乡,属杭县。1953年从杭县划入杭州市,仍称丁兰乡,1956年改称丁桥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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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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